让民法典入耳入脑入心

2020-07-15  来源:法制网

□ 普法·特稿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10万多字的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如何解读好这部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成为各地普法工作探索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让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需求的群众学习领悟这部法律,真正实现民法典的入耳入脑入心,对各地的普法工作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

“讲好民法典中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实现精准普法,就要针对不同群众的需求,以群众喜欢听的方式,把民法典的‘烟火气’讲出来,把民法典讲到群众心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让民法典普法工作具有“烟火气”

7月2日下午,朱巍以在线直播的形式,给沈阳市直机关近两万名干部职工讲了一堂民法典普法课。

“民法典其实并不深奥,它是有‘烟火气’的。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你可以这样理解,自己是有‘麻将自由’的,但前提是要尽到家庭义务、不能赌博。”朱巍在宣讲时说。

各地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让民法典知识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

辽宁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法治文化基地,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12348辽宁法网”网络、热线和实体三大平台,注重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作用,开展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

重庆启动了“万名律师进万村、入万户、助万企”民法典百日宣讲活动,万余名律师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校园等场所通过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现场宣讲、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实现精准普法,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普法对象的需求,要有代入感,要从他们身边的事情入手,用他们听得懂的话、喜欢听的方式,让他们知道无论是生老病死还是买房婚姻继承,这些事情都归民法典管,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朱巍说。

推出“听什么就讲什么”普法模式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多地改传统“讲什么听什么”的普法模式为“听什么就讲什么”的普法模式,推出了“点单”普法服务。

在江西,由15名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全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近日开始提供“点单”普法宣传活动。江西省普法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民法典的宣讲将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对象、不同职业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提供“菜单”,按照群众“点单”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避免“水过地皮湿”。

在浙江杭州,一支由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以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的115人普法讲师团,开启了“点单”普法服务。根据律师的业务特长及社会需求,编制内容丰富、分门别类的民法典授课“菜单”,通过学习培训、主题讲座、法治论坛、网络公开课等方式,为社会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普法教育的主要作用是完成民法精神、价值、原则向人民群众内心的投射,各地应以民法典普法工作为契机,建设专业化、技术化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易于获得且满足人民需求的法律服务,这样才能为公民法治观念插上翅膀,进而推动法治社会形成。”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二级研究员马一德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多地在通知中强调,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北京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云南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全民普法的重点任务,大力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广西明确提出,要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指出,国家机关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首先自身要理解与通晓民法典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规定,各级政府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

“国家机关要在心中充满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在执法过程中时刻‘心中装着人民’,切实尊重并全力维护此权利。”吕红兵说。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