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公诉】王艳:心有所信,方能行远

2020-07-21  来源:安徽长安网

她是一个90后,却已是一名“老公诉人”了。不熟悉她的人,对她的第一印象是严肃、高冷、不爱说话,熟悉了之后就会发觉,她其实是一个看似精明,实则"迷糊忘事";聊天总是“一针见血”的“二”姑娘。工作中,她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完成每一项任务;生活中,她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参加各类活动,以踏实勤奋、谦虚谨慎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普遍赞誉。因表现突出,她先后被授予优秀党员、怀远县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2019年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她,就是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艳。

王艳,女,汉族,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12月刚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她,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进入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开启了她的公诉人职业生涯。

——从“小白”到骨干

从大学校园直接进入检察院公诉岗位,面临各色各样的案件、众多的诉讼环节及多方工作的协调、配合,最初的对法律的信仰和伸张正义的追求并不能减少心里的慌乱和茫然,尤其在工作一周后就被分配了一个多年前的抢劫杀人案件,更是手足无措。所幸有前辈和同事的指导、帮助,她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学会如何审查一个案件、如何把握证据标准。在之后多年的办案实践中,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保持严谨、细致的作风,一丝不苟审查案件。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她始终认为,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任何一个案件都绝容不得马虎、随意。在协助办理一起盗窃电瓶车案件中,她并没有因为案情简单就囫囵吞枣,草草起诉,一如既往进行严格的审查,她发现案件中嫌疑人是盗窃还是偷骑电瓶车存有疑点。为了查明事实,她详细听取了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补查建议,在经两次退查后仍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情况下,依法提出了不起诉的意见,最终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正是在这样一个一个案件的累积中,她不断沉淀,不断成长,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回忆近十年的公诉经历,她笑说,公诉工作就是痛并快乐着,有被案件压的喘不过气、彻夜难眠的时候,也有因为一次成功的庭审、一次和解的促成而欢欣鼓舞的时候。从事任何工作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但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套用圈内的一句话:公诉虐我千万遍,我待公诉如初恋。

——“一切归零”,重回检察官助理

为了能够就近照顾家庭,2018年1月份,王艳通过遴选考试进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又重新开启了她近两年的检察官助理生涯。很多人都问她,从员额又干回助理,还是平级遴选,值得吗?她总是笑笑,说:“有舍有得嘛”。

来到怀远县检察院之后,面对陌生的环境、身份上的落差,她积极调整心态,快速进入工作状态,辅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撰写各类材料。“这两年给了我更多时间去深入学习理论知识,自我充电,也有机会解锁更多新技能,收获满满”,她如是说。

也正因为理论的提升和多年经验的积累,让她把握住了机会,在2018年蚌埠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她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在2018年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又以优异成绩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在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再次以第三名的成绩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阻碍,作为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她没有畏葸不前、瞻前顾后,而是迎难而上、积极应对。王艳用她的行动践行了法律信仰,用她的努力实现了青春无悔,她也必将继续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乐雅婷)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