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检察一公益诉讼案例获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2020-07-24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7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与法治政府研究院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直播的方式举办“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发布会暨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以及10家各级人民法院、25家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办案人员,共三百余人参加了这场理论与实践交汇、学术与办案交流的会议。会上,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诉泰州某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李某某等十九名被告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从参评的599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例中脱颖而出,获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该案是安徽省唯一入选案例。

由最高检命名的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致力于深入开展检察研究,是最高检依托高校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实践成果。此次发布会评选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是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与法治政府研究院从全国各地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征集的599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例中,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等高校、科研机构及杂志社的38位专家学者对征集案件进行三轮评估评选出来的。最终评选出了10件典型案例、10件优秀案例。

研讨会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院职检察员盛亮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楚会娜分别对案件作了报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副主编、教授杨会新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加良分别对此案作了详细点评。

案情回顾

某新公司是江苏省环保厅核准设立的泰州市医疗废物唯一处置单位,专门负责收集、处置泰州市220多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2017年年底,某新公司积压1000余吨经过高温蒸汽处理的医疗废物未能及时处置。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葛某某、卜某某在其公司总经理李某某、副总经理邱某某的许可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联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张某某将该批医疗废物运输至芜湖市,后张某某联系陶某等人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路、东梁路、泰山路等地非法倾倒,并秘密填埋医疗危险废物共计1151.07吨。经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该批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应急处置、调查评估、污染修复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162690.4元。该批医疗废物应急清理后,评估区域空气、地表水、沉积物、土壤、地下水等环境介质中特征污染物浓度超过基线20%以上。

2018年9月8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单位某新公司、李某某等被告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应急处置费用、调查评估费用、污染修复费用4162690.4元;判令各被告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19年6月24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某新公司、李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被告单位某新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判决各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熊秋萍)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