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出台《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基本规范》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2020-07-25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2020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点要求,近日,宿州市印发《宿州市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就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提出了更加细致和规范的要求。

《规范》针对目前行政机关在行政答复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答复不全面及时,举证不规范、材料不齐全问题,明确行政复议答复要遵循全面答复和针对性答复相结合原则,并列明行政具体行为答复和行政不作为答复应包含的内容;证据目录必须包含编号、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经办人、提交单位、单位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等六项内容,并对证据材料的形式提出要求。

《规范》同时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行政复议案件等,被复议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席听证会。行政机关发现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或者存在其他行政违法问题的,应当依法主动纠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强化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监督,被申请人复议答复工作情况、负责人出席复议听证情况、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的重视,提高行政复议答复质量,为公正、公平、合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创造条件,更好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