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长安网群: 合肥 淮北 亳州 宿州 蚌埠 阜阳 淮南 滁州 六安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铜陵 池州 安庆 黄山 广德 宿松
 
安徽长安网首页>> 扫黑除恶进行时>>  
扫黑除恶进行时
铜陵市郊区法院宣判一起7人涉恶案
稿件来源:安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7-31 17:38:51

安徽长安网讯 7月29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被告人谢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庞某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20000元。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自1999年以来,被告人谢某某为牟取暴利,纠集被告人庞某等人,通过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进入陈瑶湖镇周边及普济圩农场区域稻米收购行业,欺压群众,打压竞争对手,逐渐垄断该区域稻米收购业务,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谢某某为首,以被告人庞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发生了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谢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采用滋扰、纠缠、聚众造势、殴打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