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检察公开听证促解多年积怨

2020-08-13  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现在已经对巷子重新测量绘图,下一步准备变更登记。”8月11日,接到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打来的回访电话,年过7旬的刘某兴奋地说起家门口的变化。

刘某住在池州市青阳县芙蓉社区,与邻居任某家隔着一条十几平方米的梯形巷。因为土地使用权问题,刘某先后将任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至法院,官司打了5年多,积怨越来越深。

不久前,池州市检察院通过召开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打破了僵局。考虑到两名当事人年事已高,检察院特意将会场安排在芙蓉社区居委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法律专业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一起到现场测量查看纠纷地块。有了直观了解后,检察官、当事人、听证员三方围坐在会议室评议案情。

听证会前检察机关调查发现,30多年前,当时的生产队与两家签订建房征地协议,将隔巷分别卖给刘某与任某。所以,两家都认为这块地是自己的,互不相让。

“如果不是任某家2015年改造厨房占了地,我还不知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我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到他的名下,给他发放了土地使用证。”刘某不满地说,为此他与前妻谢某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任某的土地权属登记中不存在伪造签名、造假等情况,为任某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以及程序违法之处,驳回两人全部诉讼请求。此后,刘某、谢某的上诉、再审申请均被法院驳回。两人向政府部门信访多年,于今年5月向池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我的手续都是合法的,法院判决也说得很清楚,我的土地使用证没有问题。”第三人任某认为自己有理有据。

“刘老、任老,你们有没有听过六尺巷的故事。”听证过程中,作为主持人的池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世斌援引了清朝大学士张英劝解家人退让三尺宅基,邻居深受感动也退让三尺宅基的故事,劝说双方要以和为贵好好沟通,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顾及邻里关系。

在芙蓉社区工作的听证员沈干文较为熟悉两户情况,也帮忙调解:“事情隔得时间太久很难说清,二老想想你们以前关系多好,没必要为了这事闹僵,还劳民伤财。”

经过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当事人陈述申辩、检察官调查核实、听证员提问评议等环节和各方耐心劝说、分析利弊,4个小时后,申请人刘某、谢某与第三人任某现场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均分争议地块使用权,行政机关同意按双方确认的土地界址更正登记。至此,这起土地行政确认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场听证会不但化解了申请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也化解了申请人与第三人多年的积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实现多方共赢。”走出会场,沈干文感慨地说。

承办此案的池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凌训红告诉记者,根据池州市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工作规定(试行),这样的听证会将常态化开展,有利于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增强监督精准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多效叠加。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