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黄山厚植沃土

2020-08-14  来源:黄山日报

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21人犯罪集团案件

开展“杜绝‘老赖’做诚信黄山人”主题宣传活动

在工厂厂房调解买卖合同纠纷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

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当地村民旁听庭审

□黎小强

2018年6月21日上午,市中心城区昱中花园,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普法宣传员们正在忙碌。他们或在宣传服务点布置执行展板及宣传标语,或在人流量较大的市医院和百大商场附近,向行人发放执行宣传材料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普及相关法律及程序,宣传“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黄山战役成果。随后,他们走进屯溪五中,邀请学生和家长观看展板,开展知识问答。

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七五”普法的一个镜头。2016年以来,该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全民普法,法治宣传工作成效凸显:市中级人民法院、歙县法院连续多年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2019年黄山区法院也获此殊荣,屯溪区法院、徽州区法院、休宁县法院、黟县法院、祁门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 夯实基础保障

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图书室,五排书架摆满各种书籍、报刊。在法律类书架上,记者看到,《中国宪法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解读》《中国比较法学》《与法同行》《百姓生活常见案例大讲堂》等书籍琳琅满目。“我们图书室书籍有1万多册,法律类占60%以上。”该院研究室工作人员介绍。为满足干警学法、用法,从而更好普法的需求,该院改造扩建图书室,购置最新法律书籍,并订阅《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杂志、报刊。

这一切离不开经费保障。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2016年以来共投入100余万元,用于印制法治宣传资料,创作微电影、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开设普法专栏等。据该院行装处负责人程中政介绍,近年来尤其是2018年以来,该院结合执行攻坚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精心制作《“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黄山战役》等微视频,取得良效。

经费保障是基础,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尤为关键。该院认真贯彻《黄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院领导为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法治宣传工作,并加强考核考评,将普法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业务庭年度总体考核。在制度建设上,《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法治宣传“八进”活动方案》等文件相继出炉,推动“七五”普法规范化、制度化。

突出重点人群 深化以案释法

追寻黄山市法院“七五”普法历程,一串串足印闪亮。

2020年6月16日,黄山市“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在祁门县祁山镇举办。作为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讲师团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浩之精心准备课件,围绕《民法典》的新亮点,从《民法典》颁布的意义、保护胎儿合法权益、见义勇为行为免责、新增“离婚冷静期”规定等八个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及其所包含的人权保护理念和人文关怀精神,进一步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同学们,说到‘鼎’及‘鼎’同音的字,大家能想到哪些成语呢?”“一言九鼎!”“顶天立地!”……2019年4月10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客人,他们来自屯溪区柏树小学四(2)班。在讲解员引导下,同学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心理咨询室、调解室、审判法庭和羁押室等场所。在诉讼服务大厅,智能机器人“小法”十分热情,与同学们进行了一段特殊“对话”。在心理咨询室,同学们被单面镜的特殊功能吸引。随后,同学们来到审判法庭,在工作人员帮助下体验智能语音转换系统,当起小书记员。经过简单分组后,小“审判长”敲响法槌,“现在开庭”,模拟法庭上演。

除了“走出去”“请进来”,该院还注重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

2020年3月6日的一场普法直播让人记忆犹新。“我成了一名女主播,不是唱跳,也不是带货,而是普法宣传。”徽州区人民法院蒲公英普法宣讲团成员王茜笑言。当天上午,徽州区妇联“直播间”,“法官主播”在线为妇联干部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宣讲,并现场互动,解疑释惑。王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以及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并深入解读《反家暴法》的重点条款。“这样的线上普法活动太好了,今天真是‘涨知识’”“有温度的法官,解答了我们很多困惑”……“直播间”的网友们纷纷点赞。

“这个年画很实用”。2019年1月14日下午,汪某拿着祁门县人民法院印制并免费发放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年画,高兴地说。临近春节,祁门县人民法院结合农民工返乡热潮,通过年画这种传统文化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年画上不仅印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还有全年日历,既直观又实用。

为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裁判文书释法,重点加强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适用法律困难等案件的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典型案例释法,立足新时代司法审判职能,有针对性开展巡回审判、旁听庭审390余场,达到警示教育作用;依托新闻媒体释法,将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作为法治宣传重要载体,邀请记者采访报道,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载《黄山:用责任和担当书写“战疫”答卷》《齐心合力拯救濒危民企——黄山中院协调九家法院执结十六起大案》《我省在歙县法院实现长三角跨区域立案》《扫黑除恶:黄山法院奋起“千钧棒”》等新闻稿件,制作播出《法院不打烊》《“夏季攻势”在行动》《阳光司法在身边》等专题节目,在黄山日报、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定期发布维护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妇女儿童权益等典型案例148个。突出重点人群普法,结合春耕、秋收,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点,切实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军营、进网络。

立足审判职能 护航法治黄山

学法、用法、普法相得益彰,普法的目的关键在用法,用法显效才能更好普法。“七五”普法以来,该院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服务意识,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在用法上成绩不俗。

原告黄山某实业有限公司系徽州区化工原料生产企业,2019年11月与被告无锡某物资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因无锡公司未及时履行约定,遂于同年12月起诉,要求退回货款、支付违约金等共计100余万元,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案后,法官依法冻结被告账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外贸业务亏损严重,如判决被告立刻履行还款义务,将严重影响复工复产。此外,原告也因被告违约损失较大,于是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双方,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庭审前组织现场调解。原告最终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并配合被告办理解除保全手续。

黄山某公司与合肥某公司、徐某兵、徐某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屯溪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合肥某公司欠黄山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877.4万元,公司股东徐某兵、徐某明对上述款项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后合肥某公司支付货款307.9万元,余款未付,黄山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限制高消费,同时深入了解其经营状况,获悉被执行人公司受疫情影响,欠债不少,岌岌可危。为帮企业渡难关,执行干警一方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实情,建议执行和解,允许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复工复产,履行法定义务。2020年6月15日,执行干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解除对被执行人房产查封、银行账户冻结等执行措施,同时被执行人出具履行保证书。

上述两起案件均是黄山市法院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据悉,为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全市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为推进徽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主动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并付诸实践。制定出台《司法统计数据看黄山》,认真分析司法大数据中反映的具体问题、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快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山、法治黄山。

为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七五”普法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4.3万件,审结13.9万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7422件,审结7153件。案多人少,两级法院克难而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快审快判“红缨枪”等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审理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31”等一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注重保护未成年人;依法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在新安江源头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民生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教育、劳动争议、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出台《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聚力攻克执行难题,力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黄山战役,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1352人,拘传、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727人,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基础上,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

为强化服务意识,践行司法为民,2018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年召开基层法庭现场推进会,推进“五优”法庭和“四好”法官工作室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13个基层法庭加快提档升级,74个法官工作室有序推进,人民法庭提供法律咨询9676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620件;注重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逐步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入推广“三庭”便民举措,延伸为民服务触角;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健全家事审判规程,推行家事心理疏导、离婚证明书等制度;依法为部队官兵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为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建立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常态化机制;出台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开展庭审直播1.6万场,上网裁判文书4.7万份,公开审判流程信息7.8万条、执行信息2.5万条;推进新媒体运用,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上发布稿件3.7万篇,及时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2016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方某某受贿一案,该案通过网络进行视频直播,实现更广范围、更大程度的司法公开;2017年10月,黄山区人民法院乌石镇“诉调对接工作站”挂牌,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2018年7月,黟县人民法院正式开通全省首家“执行不能”案件公示平台,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公正;2019年7月,歙县人民法院用时20分钟完成全省首例长三角跨区域立案,当事人免于奔波700多公里路程,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20年3月,休宁县人民法院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当地民众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非法狩猎案,并邀请村民旁听庭审,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如何维护公平正义?如何践行司法为民?如何打造阳光司法?黄山市法院用一次次生动实践嘹亮应答。

注重队伍建设 坚持文化育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刘阳是一名普法宣传员,在徽州区法院工作时曾任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普及法律知识。

“那次到富溪乡开展法制讲座,同学们听得很认真。有位女孩说,爸爸、妈妈离婚了,自己长期随母亲生活,希望爸爸来看她。我安慰她,并答应帮她想想办法。”刘阳说。讲座结束后,刘阳联系到孩子的母亲和村里的调解组织,为其讲解子女抚养的法律知识,并让村里帮忙联系孩子爸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也可以联系法院。后来村里找到他,说要起诉,作为法官助理的他帮助协调对接。经调解,孩子父亲同意定期探视。“普法还要注重深入浅出、形象生动。2016年到岩寺下街小学开展禁毒宣传,为了说明毒品犯罪处罚很重,我打比方,走私贩卖海洛因10克,也就一汤勺糖的量,就要判7年有期徒刑。7年是什么概念?意味着在监狱里关上2500多天。小朋友在家闷一两天都难受,何况几千天?这样一说,同学们懂了,将我围在中间不停互动”。谈及普法感悟,刘阳认为,要多方合力、方式多元、贴近生活实际,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像刘阳这样的普法宣传员,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有很多。普法宣传的成效,也与他们密切相关。为健全普法宣传队伍,市中级人民法院建构了以研究室为龙头、各业务庭室普法宣传员为基础的网格模式,形成宣传合力;确定28名普法宣传员,细化职责,确保普法宣传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定期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培训,总结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明确普法宣传工作重点,提升普法宣传能力水平;强化激励管理,开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评先评优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此外,该院坚持以文化铸魂育人,组织开展“十大好新闻”“十大好信息”“十大好调研”“十大优秀论文”“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天平杯征文、书画、摄影比赛,“我与祖国共成长”征文、摄影比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庆祝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大赛,“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征集大赛等创作活动,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成果瞩目。2018年,该院创办的内刊《黄山审判》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期刊;《天平杯书画摄影作品集》《天平杯散文诗歌作品集》《“江淮风暴”风采》《法行新安——黄山法院优秀案例汇编》《情润新安——黄山法院征文摄影演讲作品集》等书籍先后印发,获得全市法院干警和代表、委员一致好评。

锦帆应是到天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力表示,抓好“七五”普法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传播司法好声音、弘扬司法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谋划“八五”普法开局,抓好重点主题特别是《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建设平安黄山、法治黄山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