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意见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2020-08-19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淮北中院制定《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相关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六方面提出30条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要全面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抓住重点,妥善审理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案件,服务好实体经济;转变理念,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拓展渠道,把审判执行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延伸审判职能。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妥善应对新冠疫情,优化诉讼服务。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诉讼建立“绿色通道”,慎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严厉打击妨害疫情犯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的民事合同纠纷;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要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妥善处理各类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依法妥善审理合同、金融、土地流转、涉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案件,促进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依法妥善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支持服务“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执行攻坚,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及时实现债权,建立涉企业非诉强制执行绿色通道;妥善审理破产案件,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坚持市场化导向开展破产重组、全力推进执转破工作。

《意见》明确,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市场经济的规范指引功能;依法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从严惩处失信行为,推进政府部门诚信信息和法院信息共享,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范围;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敦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讲诚信守契约。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