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黟县为“全域旅游”治理现代化蹚出新路子

2020-09-01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2020年8月21日,对黄山黟县从事法治政府建设事业的人来说,是个必须记住的日子。

因为这一天,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获得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

获此殊荣,殊为不易。

作为江南小县,拥有“世外桃源”、“画里乡村”两块“金字招牌”的黟县土地面积只有85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不到10万。但它却是千年古县、文化名县、旅游强县,年接待游客达1200余万人次,旅游收入占全县GDP的51%。正因此,改革前,受利益驱使,黟县也出现了占道经营、招手拉客、尾随兜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不明码标价等旅游乱象,而涉及旅游市场监管主体的工商、物价、公安等执法部门又由于职责不够明确、执法力量分散,一度出现“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等工作难题。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 2016年,黟县县委、县政府开始探索旅游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试点改革,组织成立了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通过前期调研、可行论证、集体讨论等工作,在报省政府合法性审查批准后,将原先涉及旅游、价格、工商、食品安全等8个部门的部分或者全部88项处罚权项目,整合为由2017年1月3日新成立的黟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实行“一个部门管理、一支队伍执法、一个主体处罚”的综合执法机制,从而在根本上治愈了多头执法、职责交叉、效率低下的旅游管理“痛点”,并在短短两三年内实现了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涉旅投诉处理效率明显提高、游客对旅游体验满意度大幅提升的工作目标。在此过程中,该县也逐步实现了“全域旅游”治理体制改革、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三创新”。

体制改革创新,解决了“管不了”难题

在新成立的黟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设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有编制12名),负责县域内17家旅游景区的监管工作,集中治理各种旅游乱象,将8个部门的投诉电话整合成统一受理平台,实行一个平台受理、一个平台交办、一个平台回复。对涉及行政强制手段和难以集中授权的行政处罚项目,旅游管理执法局一旦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依次建立了“旅游纠纷调解中心”、“古民居法庭”、“作退一步想工作室”、“法官驻景区工作室”、“警长工作室”等,确保各类旅游纠纷能联调联处,做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黟县”。

制度体系创新,破解了“管不住”质疑

该县先后配套制定了《黟县旅游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指导规范试点工作具体实施;《黟县旅游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8个涉改部门之间受理、转办各类涉旅投诉案件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黟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法制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从各涉改部门分别派驻1名执法业务骨干担任法制指导员,对新成立的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培训指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内容清单》、《黟县旅游投诉受理工作制度》、《黟县旅游综合执法局办案工作制度》、《黟县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监督工作制度》,对权责清单、投诉受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明确和梳理。

考核评价创新,交出了“管得好”答卷

为强化对全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绩效考核,该县每年都要邀请第三方对全县旅游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进行抽样调查,同时接受国家多轮次高A级景区的暗访评估各类考核验收。三年来,该县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共办理各类涉旅案件99起,罚没款10余万元,行政相对人均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也未接到一起针对旅游执法人员的不满意投诉;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总收入均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通过不断探索提升“全域旅游”治理能力现代化,黟县乡村旅游动能满满、捷报频传,先后获得了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文化旅游示范县、全国十大县域旅游之星、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最具文化魅力旅游名县、中国最具幸福感休闲城市、中国乡村民宿发展示范县、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县、中国十大乡村旅游目的地、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等一系列“国字号”荣誉。

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黟县正用更大的改革决心,更强的发展信心,努力描绘属于自己的那幅乡村振兴发展、高质量发展“世外桃源”、“画里乡村”美丽画卷!

(江松雪 黄俊)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