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成下贼手 盗走价值百万金泥

2020-09-04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但买家管某某在生意没有谈拢后,始终惦记着卖家谢某的货,于是管某某纠集王某某、樊某某3次来到谢某的地下室仓库,盗取金泥(含有黄金、白银的泥矿,可以提炼出黄金、白银)1000余斤,价值100余万元,销赃后非法获利77万余元。日前,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破获了这起特大盗窃金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依法扣押非法所得40余万元。

百万金泥不知何时被盗 买货人变身盗货人

2020年7月17日,谢某拿起了电话拨通了110:“喂,警察同志,麻烦你们赶紧来一下,我仓库里面的金泥被人偷了。”

经了解,合计重约1400斤的7桶金泥一直被谢某放置在某小区16栋的地下室里,由于这里一直作为仓库使用,也没有监控,谢某不带客户看货的话,也基本很少来这里,所以这些金泥被盗的时间也无从知晓,这无疑让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细心的专案组民警发觉,金泥有着较强的市场专业性,外表看上去就是红褐色的泥巴,普通人根本看不出其真实的价值。而据被害人谢某述,现场1400斤金泥并未被全部盗取,被盗走的只是1000余斤品位较高的金泥,剩余的均为品位较低的金泥,专案组民警判断,盗窃金泥的嫌疑人应为行业内人士且有一定的销售渠道。

据谢某回忆,2019年5月至2020年间有共有两拨人向其咨询,并到现场实地对被盗金泥进行过化验鉴定,但化验鉴定后没有下文。经调查,民警将目光锁定在两拨人员中一名为管某某的河南籍盗窃前科人员,其曾在今年3月份向被害人询价过金泥。进一步围绕管某某进行关系人分析发现,其近期与前科人员王某某、樊某某均联系密切,经研判,此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14日,该局专案组民警在市局多部门警种的大力支持下,驱车800公里前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等地将三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买不起就偷走 纠集同伙三顾仓库盗走金泥

2019年5月,管某某得知谢某有一批金泥要出售,遂和朋友前往马鞍山,在谢某的带领下来到存放金泥的地下室验货。经过取样化验,管某某发现谢某的这批金泥的品位是相当好的,但由于自己给出的价格与谢某要价相差较远,因此双方一直没有谈妥。化验金泥花了管某某不少钱,想到自己还有很多外债,白跑一趟的管某某就极为恼火,遂萌生了想去盗窃金泥的想法。

2020年5月,管某某将酝酿了一年的想法告诉了朋友王某某、樊某某,三人一拍即合。5月27日,管某某、王某某、樊某某三人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马鞍山,在宾馆住下后第二天清晨,管某某独自打车来到谢某存放金泥仓库的小区,下车后步行进行踩点。凭着记忆,管某某找到了金泥所在的地下室,透过窗户他发现金泥还在塑料整理箱里面整齐的摆放着。回到宾馆后,老奸巨猾管某某并未急于带着同伙下手,他们悄悄的开车回到了洛阳。

6月12日,准备好蛇皮口袋、撬棍、铁锹、手套等工具后,王某某驾车带着管某某和樊某某窜至谢某的仓库附近。夜里12点,管某某负责防风,王某某和樊某某采用翻窗入室的方式盗走地下室内存放的金泥600余斤,得手后三人连夜驾车窜回洛阳。回到老家后,熟悉市场的王某某便开始了销赃,他立即将手上的金泥倒卖,非法获利37.5万元,分赃后三人并未听到有马鞍山有金泥失窃风声,就自认手法高明,想到还有约400斤高品位金泥躺在仓库,就决定再干一票。6月27日夜,管某某、王某某、樊某某三人再次窜至马鞍山,以相同手法盗走谢某仓库内剩余的400斤较高品位金泥,而其余品位较低的金泥他们依然丝毫未动,这一次他们销赃得利39.74万元,两次销赃非法得利共计77.24万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金泥炼制后出售给刘某某、张某某、袁某某,此三人明知所收金块、银块系非法所得,依然低价收取,该行为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目前,6名嫌疑人均已被雨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扣押非法所得40余万元,案件的深挖审查以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陈稷沣)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