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实地勘验受损林地

2020-09-17  来源:安徽法制报

安徽法制报讯 受损林地是否得到有效修复?公益受损的情形是否仍存在?为了客观认定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事实,8月28日,宣城和广德两级检察院干警来到广德某矿业有限公司的三个界外造林点进行了实地勘验,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公开听证。 

2018年6月,广德某矿业有限公司将其取得采矿权的东部矿区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方式承包给武某某开采。承包合同签订后,该矿业有限公司及武某某均未办理林地使用权证,武某某组织人员采取机械作业和爆破作业的方式占用矿区内的某片毛竹山场开采石灰石矿,并将开采石矿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堆放于另一片毛竹山场。 

经鉴定,该矿业有限公司东部采区实际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225.463亩,其中,除去相关行政单位审批通过的占用面积和已经人工治理基本恢复的林地面积,检察机关立案时,仍有168.689亩林地尚未恢复。 

立案后,检察官按照程序进行了诉前公告,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已经对未恢复的林地进行了一定的复绿。 

“生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追求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生态的有效修复,我们必须格外严谨和慎重。”为了让本案的办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8月28日,宣城和广德两级检察联合办案组赶赴该公司的三个界外造林点进行实地勘验。 

在勘验过程中,检察官重点勘验了案涉未修复的林地与余土堆放区的林地生态有无得到修复、人工复绿的植被是否得到有效管养。检察官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以及第三方鉴定公司的专业人员一一核对原址及异地修复的山林所在的位置和面积,并结合现场勘验的直观结果,制作详实的勘验笔录。 

当天下午,勘验结束后,联合办案组随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官详细了解了涉案的168.689亩林地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第三方鉴定机构相关人员介绍了案涉地块生态修复验收情况。涉案企业代表也表示接下来将对受损林地积极进行复绿和管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通讯员 杨帆 查丹 记者 徐奥萍)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