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检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0-09-17  来源:安徽长安网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法律制度,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责,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件34人,提起公诉46件62人。

校园+检察共同关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持续推动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内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80余场次,受益师生3万余人。疫情防控期间录制9期网络法治课堂,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搭建“巾帼文明岗”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互动平台,充分发挥女检察官在构建安全校园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30余次,结对帮扶关爱留守儿童,向他们赠送法治书籍、学习文具、“爱心礼包”,鼓励留守儿童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开展以“让法律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10余场次,采取现场问答的互动方式进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身边的案例,教育学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意外伤害,有力保障校园安全。

联席会议构建保护未成年人共同体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政法、教育、公安及工、青、团、妇等多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链条无缝衔接,群策群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打造“检、校、家、生”保护共同体,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全流程体系,实现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网。今年以来,先后发出《致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区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致中小学校长的一封信》,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检察建议和要求。

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彰显法律温情

注重对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多重保护”,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刑事案件中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今年以来,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7万元。联合其他部门救助涉案未成年人4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7人次,安排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37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6人次,进行心理疏导4人次,组织亲情会见11人次,犯罪记录封存27件次,不诉帮教3人。通过司法救助,进一步彰显法律温情。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