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检察:派驻检察室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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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简称派驻检察室)成功监督撤案一起涉民营经济刑事案件。
经派驻检察发现,芜湖县某企业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五年前被芜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依法对企业实际控制人采取取保候审,因客观原因导致该案无法终结,且该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早已到期解除。芜湖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且已无继续侦查取证的条件和必要,符合监督撤案的条件,遂监督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公安机关于期限内撤销该案件,并通知案件当事人。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基于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基础上实现的双赢,也是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涉民营经济刑事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
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在不违规插手、干预公安机关正常办案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截至目前,派驻检察室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在侦案件提出指导意见30余件次,监督撤案2件次,成功促成8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的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孙天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