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普法工作力度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2020-10-25  来源:安徽长安网

“道理讲不清,我们一起去打官司说清……”在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宗洼村,村民争吵中的一句话,让宗洼村支部书记石荣芹十分感慨:“以往村民发生矛盾,轻则口角、重则拳脚,现在则主动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就是‘普法进乡村’带来的转变。”

2016年“七五”普法开展以来,蚌埠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普法部门的正确领导与精心指导下,按照“七五” 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着眼“五个到位”,突出“五类重点”, 依托“五块阵地”,坚持“五项结合”,把“抛弃表面热闹,追求入脑入心”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目标,让普法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落地”,让法律意识在百姓的需求中“生根”,为“十三五”期间,蚌埠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发展理念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

着眼“五个到位” 高标准启动“七五”普法

为了确保“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更好地服务于蚌埠“十三五”发展目标,蚌埠市在组织领导,规划部署,目标管理,普法队伍,普法教材等“五个到位”上下功夫,确保“七五”普法保障有力。

组织领导到位。2016年“七五”普法一启动,蚌埠市就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50家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蚌埠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着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的职能。同时,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成立并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规划部署到位。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精神和省“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蚌埠市“十三五”规划,在总结“六五”普法经验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蚌埠市召开了“七五”普法动员大会,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划、决议和决定,并层层召开了“七五”普法动员大会,明确了“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实施步骤。除总体规划外,市、县(区)、市直各部门及各行业每年还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新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清单,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与年度安排有机结合,落到实处。

目标管理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蚌埠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蚌埠市出台了《蚌埠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内容、目的、主体、对象、时间“六明确”,使“七五”普法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民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普法队伍到位。为了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蚌埠市组建了38人的普法讲师团,成立了8支市、县(区)“法润江淮”普法志愿者队伍,招募了1808普法志愿者队伍,作为各乡镇各单位落实普法工作任务的重要力量,完成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与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配备,市;县、乡、村、组五级普法工作网络全面建成。

普法教材到位。各县(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人手一册《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同时《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乡镇不少于20本,县(区)直单位不少于5本,村(社区)不少于5本。发放《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宣传资料50000余份(册),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教材得到落实。

突出“五类重点” 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在“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蚌埠市注重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本着“重点宣传与全面推进并重”,突出抓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农(居)民,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五类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工作。

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蚌埠市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定标准,并与干部任免、晋升、奖励挂钩。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集中学党章党规不得少于5次,市委理论中心组、市政府均实行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委组织部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委党校将普法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通过领导干部领学、专家学者导学、平时主动自学、网络集中考试等形式,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突出公务员学法用法。为加大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该市每年均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进行集中培训,据不完全统计,仅2016至2020年上半年,就对全市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6次,培训人员达7000多人次。2017年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市公务员学法考试的通知》,明确了参考对象、考试内容、时间、要求,并组织了全市公务员统一参加了以《宪法》《劳动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的统一考试。通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提高了广大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及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农(居)民学法用法。普通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来源于切身体验。依托“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积极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农民工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结合“江淮普法行”,积极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乡村”;利用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法治文化下乡、法治文艺演出;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并对路差地闭的村庄做到“四个进村入户”,即: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入户、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村入户、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进村入户。截至目前,该市已配法律明白人6711人,法治带头人1158人。

突出青少年学法用法。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教育作用。蚌埠市制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制度》,全市各中小学均选配了法治教育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做到了法治教育内容、课时、师资、教材、领导“五落实”。另外,各中小学还结合实际,采取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法治文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同时,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还通过多种形式配合学校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其中,市检察院结合未检工作特点及小树苗寓意,成功打造了独具特色的“小树苗”未检普法品牌,深受广大师生欢迎。

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每年的迎春晚会中都安排一定反映法治内容的节目,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到企业每个职工,寓教于乐。另外,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有序依法复工复产,蚌埠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企业开展免费的“法治体检”,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通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依托“五块阵地” 增强普法教育吸引力

“七五”普法期间,蚌埠市在努力抓好“法律六进”等普法“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密切结合实际,大胆尝试,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增加了一系列普法“自选动作”,成为别树一帜的普法新亮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和欢迎。

依托“法律六进”示范点阵地。2016年“七五”普法启动后,蚌埠市重点抓好“法律六进”示范点工作,并定期对市、县(区)示范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坚持以点带面。同时,为了有效促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蚌埠市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奖惩办法(2017年度)》﹝2017﹞59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年底都要组织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进行考核。通过年终目标考核,有力地促进了蚌埠市“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依托送法下乡阵地。“七五”普法以来,蚌埠市每年都要组织有关执法部门、涉农部门、律师、公证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大型“送法下乡”活动,有针对性的与广大群众分享《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党章》及《党内监督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他们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观念。近5年来,共发送学法资料100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者上万人次。

依托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阵地。市妇联、市市监局、市消协、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每年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每年的“江淮普法行”、“12.4”全国宪法宣传日,蚌埠市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活动的开展。

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入200余万元,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为主题,从趣味性、互动性、生动性入手,启动蚌埠市新法治公园升级改造工作。对蚌埠市法治文化公园进行扩建升级,做到造型优美、错落有致,图文并茂地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建成了全省首个“新市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集普法宣传、服务指引、案例解析、教育引导、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为来蚌埠务工的农民工等新市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法规宣传和服务。另外,五河县推进“法治小广播村村通”特色建设,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每天播放;怀远县投入拍摄的微电影《暖流》,在网络、当地电视等媒体受众达十万余人;禹会区专门制定了先进单位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齐力推进法治禹会提档升级。

依托文艺演出与媒体阵地。组织多家演出单位精心创作编排了许多法治文艺节目,深入乡村进行演出,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政策直观化。其中,泗州戏《还债》、情景剧《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快板《司法鉴定真叫棒》,全部采用蚌埠真实案例创作,用最接地气的形式和内容以案释法,深受观众喜爱。培育的花鼓灯演出分队和“珍珠娃”普法志愿者团队特色品牌,常年活跃在乡村街头,为群众送去“法治大餐”。在蚌埠广播电视台开办了《与法同行》电视栏目和《法律在线》《法治故事》广播栏目,联合蚌埠日报社开办“法治蚌埠”专版,采用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

坚持“五个结合” 积极组织依法治理活动

普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依法治理。2016年“七五”普法以来,蚌埠市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把普法、依法治理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龙头,以基层及农村为基础,全面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蚌埠市紧扣“七五”普法规划赋予的重要工作任务,市领导带头依法决策,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市领导接访活动”中,均安排律师参加接访,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同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特别是在重点工程以及城镇改造建设中,做到规划法规宣传,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现场公证,完善拆迁法律手续,确保拆迁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避免了不规范强拆造成的不稳定因素。

普法与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相结合。根据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蚌埠市依法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对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蚌埠市还积极倡导“阳光”执法工程,全市各执法部门共制作公示牌4200多块,把单位职责、办案(事)程序、法律依据、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进行公示。通过“阳光”执法工程的实施,各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事),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明显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较规范的执法行为,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建设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树立了较好的执法形象。

普法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以“企地共建”活动为依托,以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为着力点,蚌埠市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积极化解企地纠纷,从完善“企地共建”工作体系入手,在重点工程所在地及其周边地区,适时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对打、砸、抢,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等严重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在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中,该市始终坚持以普法引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突出《公司法》《合同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市里还组建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团,由相关律师参于招商签约合同文本的草拟或把关,保证了全市招商政策既有较低的门槛、较强的吸引力,又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市场经济秩序整顿,该市还先后开展了建筑劳务用工、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顿,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以案释法,教育了广大群众,市域经济呈现出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

普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以打造平安蚌埠为目标,结合社会治安形势,组织了《刑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社区矫正法》以及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制定了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信访案件,在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和解释法律条文过程中,畅通了民意和民声渠道,实现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促使信访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促进了社会和谐。大力宣传与村(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治理活动,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59个,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普法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普法融入贯彻落实学习“十九大”精神活动中,融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中,大力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融入“文明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五好家庭”创建活动中……推动普法工作上台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耿家全 王丽)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