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

2020-11-06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促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依法、公正、规范推进。11月3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邀请芜湖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韦慧全程参加对基层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现场,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巡回检察工作人员对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的社区矫正检察履职情况、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了查询、调阅、记录、座谈。

在座谈中,人民监督员韦慧对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推动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生效判决得到切实执行的务实作风表示肯定。她表示,这样的活动十分有意义,在监督的过程中她看到了司法机关为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理做了大量工作,也看到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实实在在的监督,值得点赞。

人民监督员是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可以倒逼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可以倒逼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表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一同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能够促使检察机关更加规范化办案,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人民监督员对巡回检察进行监督,增加了检察机关的司法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同时通过这种方式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更为社会公众所知晓,能够更好推动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办案工作。(黄耀威)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