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2020-12-01  来源:安徽长安网

马鞍山市司法局创新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围绕乡村善治,积极探索以党建为引领,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为保障,改“大水漫灌”普法为"抓点、连线、成片、带面”的“精准滴灌式”普法;以综合治理、法治实践、法律服务平台为载体,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评判权为目标,实施“1335”乡村治理实践。目前,全市共有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7个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县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县。

“精准滴灌式”农村普法实践探索

农村普法存在着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内容难深入、效果难体现等“四难”现象。马鞍山市及时调整思路,“精准滴灌式”普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该市”精准滴灌式”农村普法经省司法厅申报,被司法部评为“创新实践案例”。

“抓点”——突出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行政执法、农技人员这个“关键骨干”,抓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这个“关键人群”,广泛宣传和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惠农政策;“连线”——突出普法效果,努力实现普法一次、连线一片的效果。实施以农学结合为主的“老农”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新农”培训、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知农”培训,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法律素养过硬的“法律明白人”;“成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农贸市场广泛开展相关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带面”——利用农闲时节以及产业联盟活动契机,用农民喜闻乐见的蓄法顺口溜、普法扑克牌等,让农民群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探索建立“1335”乡村治理模式

马鞍山市围绕“1335”新型乡村治理新模式,将司法行政工作充分融入社会治理,通过法治、自治、德治融合,实践探索符合马鞍山市实际的乡村治理法治化模式。

强化党建引领,握紧乡村治理“方向盘”。建立三级联动机制,组织市、县、乡司法行政系统班子成员、业务骨干“一对一”结对法治帮扶活动,实施“所村共建”。五年来,将村“两委”干部、老党员、老村干等培育成为“法治带头人”,逐步把农村群众培养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明白人”。截至目前,共培育“法律明白人”3085名、“法治带头人”1080名。

深化“三治”融合,传播乡村治理“好声音”。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网络,设立“镇(街道)法律服务队微信群”。全市建成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50个,实现了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全覆盖。

(戴蕾)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