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发布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

2021-01-07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12月30日下午3时,由蚌埠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联合主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共同承办的“正义力量——法治蚌埠”蚌埠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发布典礼在蚌埠广播电视台1号演播厅举行。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冰霓,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潘传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谢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吴捍卫,市政府副市长张晓静出席典礼。

活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动展示2020年度法治蚌埠建设成就,聚焦2020年以来全市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建设领域取得的成绩,推荐出在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法治建设历程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件。

蚌埠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推荐活动自9月份启动以来,得到全市各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共征集到单位和社会推荐的法治人物候选对象35人,其中,单位推荐34人、群众推荐1人;候选法治事件37件,其中,单位推荐29件、群众推荐8件。经初评、公示、网络投票和复评等环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山香消防救援站副站长李洋等10名个人获评蚌埠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怀远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股长(主任)尚伟等9名个人获蚌埠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安徽首例证券内幕交易案终审,被告人陈海啸获刑七年”等10个事件入选蚌埠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龙子湖区检察院扶持民营经济,依法对刘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等10个事件获蚌埠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常弘)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