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事检察监督与大局需求“同频共振”

一年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超4000件

2021-01-09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服务疫情防控,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年来,安徽民事检察工作始终与中心任务“紧跟紧随”,与大局需求“同频共振”,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12月31日,省检察院以“‘典’亮美好生活”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述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找准民事检察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努力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提供更好更优的民事检察产品。截止2020年12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437件,同比上升8.8%;共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74件,同比上升25.4%;就执行和审判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666件,同比上升6.4%。

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省检察院注重研究特殊背景下民事检察监督重点和深层次问题,及时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的有关提示》,指导各地依法处理监督案件,提升主动助力复工复产的能力和水平。安徽凤阳县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系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因法院对公司账户资金的冻结,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该公司申请诉讼保全监督后,凤阳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将对公司账户的冻结改为查封机械设备,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变更为查封器械设备及房产,并且同意查封期间允许使用这些设备,从而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李卫东透露,在助力精准扶贫方面,安徽民事检察部门将支持起诉的重点放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上。一年来,共提出支持起诉意见1393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987件,截至目前,已有1070件支持起诉意见被采纳。省检察院还决定,自2020年12月起,在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行动,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全省检察机关精准推进“民事检察+司法救助”模式。泗县检察院在办理某交通肇事受损致残请求民事赔偿申诉案中,审查认为原审民事判决并无不当,但家庭无力支付医药费而因案致贫。该院通过召开“民事申诉+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决定给予申请人3万元司法救助,并协调当地村委会为申请人办理了低保。

据李卫东介绍,为防范金融风险,省检察院妥善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并结合类案监督情况向省政府金融办发送检察建议,促进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针对涉黑涉恶“套路贷”案件暴露出的小额信贷行业等地方金融组织存在的金融风险,阜阳市检察院向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出治理性检察建议,并向市委专题报告,引起引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关注。安徽省副省长、阜阳市委书记杨光荣等作出批示,要求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教育预防和惩治地方性金融、类金融组织不规范制度,从源头上加强防范、从化解上加强协调、从惩治上加强配合,认真吸纳检察建议。滁州、宣城等地检察机关还专门组织开展金融债权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发布会还透露,为加大对涉民营经济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省检察院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两个专项行动。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申诉案件1000余件,办理监督涉民营经济案件592件,同比上升259%。其中,就生效裁判共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3件,同比上升137%;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25件,同比上升379%;提出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04件,而去年同期则为7件。

2020年6月,合肥某建设集团就郑某斌等9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申请监督案,经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再审不仅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郑某斌等9人的诉讼请求,还对9名虚假诉讼起诉人以及参加虚假诉讼的代理律师给予罚款惩戒。检察机关通过此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的办理,为该建设集团避免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吴贻伙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