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河湖长+检察长”经验编入水利部案例汇编全国推介

2021-01-09  来源:安徽长安网

河湖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蚌埠河湖众多、水系发达。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河湖治理走上规范化、法治化道路,实现河湖长治、清水长流的目标?蚌埠检察机关给出的答案是:河湖长+检察长。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得到副省长周喜安和张曙光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日前,相关工作经验被水利部河长办选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向全国推介。

2018年5月份,固镇县检察院与该县河长办会签《关于共同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检察+河长制”工作。

在固镇县检察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4月份,市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助力河湖长制工作的协作意见》《蚌埠市“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实施方案》。

巡查河道

在主要河湖设置市、县二级“河湖长+检察长”组织体系,坚持行政执法和检察司法协同发力。

同时,积极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与滁州市凤阳县、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会签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手段,协同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凝聚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蚌埠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重点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提升河湖整治成效:

——开展非法采砂专项监督行动。加强与水利、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深挖彻查相关犯罪和保护伞,共批准逮捕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30件57人,依法纠正漏捕30人,监督立案15件38人,挽回国家损失1100余万元。

增殖放流

——开展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行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整体研判和同步办理,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件15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立案侦查6件6人,办理民事公益诉讼23件。

清四乱—六孔闸围网养殖

——开展聚力“清四乱”守护“河湖美”专项检察行动。把省河长办交办的案件和淮委暗访合计60余件线索作为工作重点,与水利、农村农业等部门联合巡查河湖40余次,制发检察建议121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问题119件,对未整改的2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水源地养殖整改前后

——开展饮用水源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16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饮用水地保护和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黑臭水体整改前后

——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检察行动,交办150余件黑臭水体线索,目前发出检察建议1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与此同时,积极主动延伸公益保护效果,注重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修复。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审判机关涉河湖生态赔偿执行监督、检察监督,确保生态修复赔偿款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坚持“损害担责”的原则,督促当事人采取赔偿费用、委托修复、劳役代偿、设立生态修复资金等方式,恢复河湖沟塘水域面积、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共增殖放流鱼苗200余万尾。(张胜华)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