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着力推进“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

2021-01-09  来源:安徽长安网

2020年,铜陵中院民三庭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系统总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经验,着力推行“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

“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是指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中,以“诉讼要素表”和“应诉释明表”为指引,通过庭前会议固定诉辩主张、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庭审,并有条件地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实现案件快速审结的审理机制。运用“快审机制”,对优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铜陵中院充分运用“两表指导、审助分流、集中审理、判决简化、当庭宣判”等方式,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公正、有效、快速审理了株式会社纳益其尔诉12家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10家KTV著作权侵权等共计47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不适宜适用“快审机制”的案件仍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审理。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办案程序进一步优化,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办案时间缩短了四分之一,实现了快审快结的目标。服判息诉率也大为提高,通过快审机制审理的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7.87%。在已结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60 %。

铜陵中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法院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激发创新活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王小江)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