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

一年不起诉民营企业涉罪人员793人

2021-01-14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1月8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并发布相关十大精品案件。发布会透露,全省检察机关慎重处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一年来,共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涉罪案件不捕307人,不捕率27.68%,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总体不捕率5.57个百分点;不起诉793人,不诉率20.33%,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总体不诉率8.46个百分点。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大友介绍,为解决民营企业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2020年2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实施了服务民企“351”工程,即开展3个专项监督工作、组织5项系列活动、建立1套涉民企申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着力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去年上半年,该工程被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2020年度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于去年年底被评为全省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在开展的涉民营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虚假诉讼监督以及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等3个专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一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3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对56名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涉民营经济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挂牌督办29件,采取提出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监督“假官司”案件181件;对涉民营经济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及时审查处理,共提出检察建议284件,法院目前已采纳271件。

办案中,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张某是安徽某民营企业负责人,通过代为提供投标保证金以及支付投标费用的方式,邀集30余家园林企业参与某县美丽乡村建设一期项目投标,由张某统一确定投标报价实施串通投标行为,中标项目金额合计约1.46亿元。检察机关根据涉案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作用等情节,依法对受邀被动参与串通投标、犯罪情节轻微的42名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对于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捕诉职能,强化打击力度,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一年来,共逮捕影响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犯罪嫌疑人185人,起诉953人。

为了给予民企更优更好的服务,全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诉求受理办理机制、涉民企案件“双审查”机制以及与各级工商联、民营办的信息互通机制等四个机制。在2020年9月开展的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期间,全省三级检察长共办理各类203件,一批矛盾突出、化解难度大的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去年6月,省检察院专门开通运营了“96309”这一覆盖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用热线电话,这也是全国首个检察机关服务民企专门咨询电话。同时,通过设立服务民企专门电子邮箱,在检务大厅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室(岗)等,从而建立起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一年来,全省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认真审查分流、依法快速办理,全年所受理的1877件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均得到及时办理。

发布会还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大精品案件,包括安徽A园林有限公司、张某等串通投标案等刑事检察类5个,安徽滁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等民事行政检察类5个,涉及打击侵犯民企权益、民企涉罪不起诉、虚假诉讼监督、行政执行监督等案件类型。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