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淮南法院勠力攻坚决胜“执行难”

2021-01-14  来源:安徽法制报

12月23日,清晨5点,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邀请政协委员全程见证。12月19日,周六,清晨6点,气温零度,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冬季集中执行行动再次启动,目标直指正在睡梦中的“老赖”。

12月18日,零下12度,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河北。历时近7个小时,顺利完成3台铲车和2台大型挖掘机的异地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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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即将与我们挥手告别,淮南法院执行干警却一直在路上,不舍昼夜,只为兑现肩上沉甸甸的司法使命。

今年1月以来,面对疫情、洪灾等带来的执行攻坚新情况,淮南法院积极应对,及时调整,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攻坚部署,助力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狠抓“黑财清底”,坚持完善长效机制,在全省法院系统内,持续保持四项核心指标高位运行。

关键词:长效机制

1月至12月9日,淮南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2137件,已结执行案件11115件,结收比94.48%,位居全省第1位。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 ”99.61%,位居全省第6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86.67%;“执行案件执结率”91.58%,位居全省第1位。

不平凡的2020年,从开局便让社会各项运转措手不及。在应对疫情助力复工复产的行动中,淮南法院执行攻坚积极发力,院长挂帅,专题督导,密集的专项执行行动让涉民生、涉民营企业的“难案”迅速推进。助力“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中,淮南中院院长文则俊亲自挂帅,先后7次赴基层法院督导,部署推进工作,淮南中院班子成员强化督导职责,每周赴县区法院全面督导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紧盯目标指标,压实责任落实。11月以来,淮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黑财清底”工作会议2次,对未执行到位的涉黑恶案件财产部分执行案件逐案分析研究,找准问题根源,拿出有效措施,切实提升执行到位率和执结率。

在紧锣密鼓的部署、马不停蹄的专项行动背后,是淮南中院抓执源治理,强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为执行攻坚稳步推进提供了充足的动力。

6月,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淮南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清理辖区政府、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应清尽清无分歧拖欠账款,标本兼治遏制新增拖欠,推动以督促改以审促清,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8月,市中院、市发改委发布《淮南市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淮南中院设立不动产司法登记服务窗口,于6月30日正式运营,集中办理淮南法院和外地法院涉及淮南市区(不含毛集实验区)的房产、土地的查封、续查封、解封等协助执行工作,目前累计办理2613套房产、23宗土地的查封事项,涉及案件1145件,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10月,淮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贯彻落实意见》,淮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出台市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38家市直单位间的联合惩戒。

12月初,淮南市委政法委牵头,淮南中院、淮南市公安局联合会签《淮南市关于涉案机动车联动查控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合作,破解机动车扣车难问题。中院联合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提高法院对被执行人公积金查扣效率和效果。

今年以来,淮南中院会同淮南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管理的规定》,细化财产清单制作,明确财产移交流程,规范财产处置程序,依托涉案财物上交财政处置机制,迅速摸排一批案件,累计上交房产、土地、财物等财产价值1634.94万元,有效提升执行到位率。其中建立健全“黑财清底”五项工作机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简报上得以作为经验向全省法院推广。

关键词:复工复产

6月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江淮风暴”助力复工复产行动会议。随后,淮南中院积极部署,落实会议精神,召开全市执行局长会议,制定行动计划逐项推进,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成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保全措施。

8月初,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物流)收到了3.82亿余元的执行案款,立马有了运转的“活水”。

原本受疫情影响,淮矿物流还担心申请强制执行后,会耽误进展。6月,淮南中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了解到淮矿物流的艰难处境,充分借力信息化,启动网络“云执行”,既高效化解了巨额标的额案件,也为企业渡过危机,助力复工复产提供了“及时雨”。

该案是淮南法院积极应用“互联网+执行”办案模式的典型。

疫情期间,为了不影响案件执行,有效助力复工复产,淮南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坚持线上执行优先原则,坚持着重“查财控财”原则,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两级法院多渠道发布网上立案操作流程指引,畅通执行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法院调解平台、移动执行APP等线上手段,对当事人开展约谈、执行和解、案款发放等工作。

2月2日,淮南中院主动与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签执行联动协议,建立网上查封续封工作机制,利用微信建立对接联络平台。每家法院确定一名干警入群,具体负责审查办理查封手续,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则指派专人入群接受办理。同时,建立涉企执行案件台账制度,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为经营陷入困境的涉执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因恢复生产经营需要申请临时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的,积极协调帮助企业恢复信用。

3月初,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执行款项全部到位,缓解了申请企业资金链断裂的“燃眉之急”。淮南一家豆制品公司与韩某某签订了豆制品买卖合同,货款到期后韩某某未按时付货款,豆制品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某履行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得知豆制品公司复产资金出现周转困难后,为了保障该公司能够正常开工,立即通过电话、微信与韩某某联系,经过反复沟通协调,韩某某最终支付全部货款,该案顺利执结。收到执行款的吴经理激动地说:“有了这些钱,买原料的钱也有了,现在就可以做复工生产准备了!”

在执行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查控,立即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并将案件及时流转至实施团队。实施团队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找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与其进行谈话,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法院已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流通将会受到限制,如仍不履行后续将会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其他强制措施。最终,该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以及执行强制措施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约上申请人柏某,一起到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将执行款如数转到柏某的银行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关键词:六稳六保

自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 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后,淮南中院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多次集中执行行动,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强有力的出击,形成震慑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行质效,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11月11日,凌晨5点30分,天还未亮,20余名执行干警就已经在凤台县人民法院集结完毕,兵分三路,按照既定方案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开展“江淮风暴”之“护‘六稳’、促‘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进一步保障了民生,维护了金融秩序。

12月11日,寿县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通过采取司法拘留、拘传、搜查、强制腾退等强制执行措施,执结一批涉民生、长期未结案件,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集中宣传执行行动助力“六稳”“六保”的战果和成效。该院院长担任行动总指挥,全体院领导被编入三个小组一线指挥。为加强执行规范,行动还邀请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

在“六稳”“六保”专项行动中,淮南法院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淮南中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执行局关于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的汇报。中院成立以院长文则俊为组长的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四不一建三确保”,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执行行动,压实领导责任,中院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包保一个基层法院,常态化督查行动进展,定期不定期向中院党组报告履职情况。

12月15日凌晨5点30分,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南广场上警灯闪烁。当天该院11辆警车、49名执行干警兵分四路,根据提前摸排好的案件线索,迅速奔赴各自的执行战场。

12月23日凌晨5点,大通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3名执行干警、6辆警车兵分两路,以涉黑恶、涉民生、长期未执行到位案件为重点,向一批长期难以推进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发起强势出击。

淮南中院充分认识善意文明执行对于推动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的重要意义,在执行办案过程中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财产查控及强制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包保法院常态化督导,聚焦症结、逐一会诊、精准把脉、对症下药,确保各项部署要求掷地有声、落地见效。

在各项执行工作中,该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淮南中院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推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的相关案件,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服务保障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一系列执行工作部署中,该市法院狠抓执行财产查控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执行规定,避免明显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和违规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畅通救济渠道,高度重视执行当事人的诉求,依法执行立案、严格审查、快执快结,充分发挥执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截至目前,淮南法院共办结执行异议案件154件,执行复议案件16件,有效满足了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需求。

关键词:黑财清底

今年9月11日,被执行人王某、常某涉黑一案依法经过田家庵区法院审理判决后移送该院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执行事项为王某、常某罚金共计1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共计573444.35元。

该院执行局接收案件后,立刻采取了相应查控措施并建立台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两被执行人名下保险、工商、民政、车辆、证券、网络资金、不动产、全国性银行及地方性银行账户进行严密查控,同时与两被执行人的家人取得了联系。经过对被执行人本人及其家人多次沟通劝导,并穷尽所有执行措施,截至11月16日罚金11万元全部执行到位,但违法所得仍有278065元未追缴到位。

在穷尽执行措施后,王某、常某涉黑一案一度陷入僵局。12月2日,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对接,并对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在公安民警及法院干警通力合作、深挖细查、明晰利害、释法说理后,剩余278065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到位。

被告人石某等13人涉黑案于2018年4月7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26万元,执行到位金额57.3万元,因未查控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自“六清”行动开展以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成立“黑财清底”行动组,一案一专班,由院领导领衔专项行动,对该案全面开展“回头看”,重新梳理排查财产线索,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查控到石某名下已办理网络备案但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两套房产以及石某转移登记到其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法院依法对上述三套房产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对首次未处置成交的苹果一体机重新启动拍卖,目前该案执行到位金额226万元。

12月16日至20日,大通区法院执行干警历经五天五夜摸排蹲守,成功将两名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查封扣押,为执行案件下一步的资产处置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淮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该市法院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狠抓 “黑财清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淮南中院与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建立黑恶财产政府托管机制。在淮南市委协调下会同公安、检察、财政、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合清查追缴机制,开展重点案件黑财溯源“回头看”。截至今年12月21日,全市法院涉黑案件判决涉及财产3537.41万元,执行到位金额3301.2万元;涉恶案件判决涉及财产3130.8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710.89万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

11月2日,淮南中院院长文则俊赴寿县法院调研督导 “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专项执行行动期间,文则俊亲自指挥,到各辖区法院开展调研督导,有力推动了“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扎实推进、纵深开展。“一把手”院长亲自协调,有力推进了党委、政府对“黑财清底”工作的领导、支持力度,同时强化了立审执协调配合,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淮南两级法院成立“黑财清底”执行专班,均由执行局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有力提升了“黑财清底”执行专业水平和效率。

其中,田家庵区法院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深挖彻查“隐形黑财”,坚决在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下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潘集区法院全面摸查黑财,充分发挥庭审关键作用,将涉案财产情况和被告人财产状况作为法庭调查的重要内容,查清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价值、权属等。依法判处黑财,打好追缴、没收、财产刑等财产处罚手段“组合拳”,做到判项明确具体、便于执行。

凤台县法院深入推进“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找力度,确保显性“浮财”、隐形“暗财”一网打尽,真正做到“打得坚决,断得彻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谢家集区法院畅通涉黑恶刑事财产执行案件“绿色通道”,组建执行专班逐案梳理排查,对梳理出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涉黑恶案件,逐案制定执行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精准发力。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结案的案件,全面开展回头看,进行财产线索再排查,查实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名下财产,让“漏网之鱼”难逃法网。

根据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两级法院对“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实行周通报,每期通报对专项执行行动的总体情况、各县区法院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详细精准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要求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