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2021-01-29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促进依法行政,近日,宣城市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经充分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意见后,以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

意见对“两法衔接”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予以明确,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确定具体联络人员,建立相对固定的监督联络员网络,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每半年度集中通报一次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立案、结案以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等情况。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三方轮流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共同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组织探讨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协调各方意见。三是明确案件的移送程序。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时限、材料移交、强制措施的移转、办理时限等问题予以细化明确,同时,对涉黑涉恶类案件的办理作出具体规定。四是建立健全案件咨询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就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咨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就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咨询行政执法机关,受咨询的机关应当及时研究会商,出具书面意见。五是强化立案监督职能。根据新修订的《高检规则》,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对执法部门不移送案件和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情形的监督,同时,强化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除通知同级公安机关立案外,还应将《通知立案书》抄送上级公安机关。(翟永俊)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