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月30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开军

2021-02-08  来源:安徽日报

2020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为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77817件,同比上升15.2%;办结1556707件,同比上升 16.4%。省高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015件,同比上升23.4%;办结24670件,同比上升23.7%。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98.3%,居全国法院第2位;省高院结案率97.4%,居全国高院第2位。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8.2%,进京访同比下降76.7%,赴省访同比减少26.4%。

一、围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大局、彰显担当

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出台保障疫情防控23条意见,审结危害疫情防控等11类犯罪案件211件,当庭宣判139件。审结因疫情引发的买卖、旅游、劳务等案件1754件。统一开展“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81095件,执行到位98.6亿元。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对1790家企业暂缓强制措施。

护航三大攻坚战。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审结扶贫领域腐败、涉农骗补骗保、农资造假等犯罪案件276件,审结农村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产业发展等案件4524件。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14件。聚焦污染防治,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048件,其中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2件。

服务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审结涉沪苏浙企业民商事案件 23638件,委托执行案件10269件,受托执行案件28899件。开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大数据研究,四地高院共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联合发布首批长三角法院24个典型案例。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入驻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审结刑事案件47883件,判处罪犯61646人。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集中审判季攻坚,打好法律战,审结涉黑恶案件950件9071人。依法审判张氏兄弟案、袁守奇案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徐维琴等人涉黑案。对2件指控涉黑、22件指控涉恶案件依法改变定性。判决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0.4亿元,判处财产刑21.3亿元,共执行到位39.7亿元。移送涉黑涉恶涉伞涉腐线索1094条,立足案件审判提出司法建议925条。三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227件。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重伤等犯罪案件641件781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293件1890人。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346件399人。审结利用网络实施赌博、传销、贩枪、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案件349件827人。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965件7321人。严厉打击严重校园暴力、校园贷等犯罪。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1件245人。审结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高空抛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718件15773人。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46件675人,依法对22名原省管干部予以惩处。审结行贿犯罪案件62件93人。严格规范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对91名职务犯罪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保持法治定力,匡扶司法正义。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83次,应用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办案35023件。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21860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8405人次。对355名少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回访帮教186人次。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95件,发放司法救助款6463.9万元。

三、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调节关系、促进发展

审结民商事案件692307件,同比上升2.9%;标的额2673.5亿元,同比上升20.1%。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服务、投资、贸易等合同纠纷案件434757件。审结融资租赁、股权质押等案件4006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0796件。审结破产案件198件。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12607件,执结拖欠中小企业债务案件7328件、26.5亿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32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96件。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案件8645件。规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71件,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案件依法适用民事惩罚性赔偿。

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审结网络购物、在线教育、直播带货等“互联网+”新型消费纠纷案件42704件。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71件。审结人工智能、网络游戏著作权等新类型案件315件。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等行政案件13599件。审结政府招商引资、特许经营、土地房屋征收等行政协议案件3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6.1%。

四、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回应期待、保障权益

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案件79809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5243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1份。审结房产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案件87896件。审结涉军维权案件245件。

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人民法院十大诉讼服务信息平台,集成50项诉讼功能,共网上立案136143件、网上调解360253次、网上送达302755次。全省369个人民法庭共调解、审结案件181397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达98%。针对异地诉讼不便问题,推进跨域立案全覆盖。针对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不便问题,增设特殊立案窗口。针对年底立案难问题,加强巡查督察,12月份立案数占全年的7.5%。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综合质效居全国法院第2位。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理侵犯革命先烈名誉权案,捍卫尊严、弘扬正气。出台防范制裁虚假诉讼工作指引,对92名虚假诉讼罪犯予以惩处。发布典型案例70个;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02447份,在线直播庭审243454场,均居全国法院第8位。

五、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持续攻坚、务求长效

共受理执行案件391308件,执结387445件,结案率居全国法院第2位;执结标的额2155.7亿元,同比增长10.6%。

大力推进线上执行。网络查控241434次,应用智慧执行APP办理案件237042件,网上发放案款311亿元。举办“6·18”“11·11”两次网络司法拍卖节,成交总金额11.5亿元。集中执结小标的案件29090件、涉金融债权案件6478件、涉民生案件34844件、涉党政机关案件212件,执行到位42.1亿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5433人次、限制高消费264045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动车、高铁284577人次,限制出境88人次,罚款867.4万元,拘留3468人次,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90人。

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完成最高法院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研究重大课题,深入调研十大执行实战课题,71项成果转化应用。建立执行局长向上级法院述职、执行通报约谈制度。运用GIS可视化管理平台远程指挥行动1978次,指定、提级、协同执行案件2871件。优化执行团队运行和流程再造,全省法院共设有609个执行团队。

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认真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将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地方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

六、围绕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监管、规范行权

构建多层次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法官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对重大分歧案件、办案程序性事项等监管职责,院庭长共办案618918件。制定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工作规则,审委会定期听取发回、改判案件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9935件。发布第8批7个参考性案例,审结二审案件66479件、再审案件2300件。

强化均衡结案管理。合理设置“三三五五”指标体系,努力做到月度、季度收结案均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减少10.7天,121家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全面应用繁简分流智能识别系统,全省法院38个速裁庭、232个速裁快审团队共速裁快审案件30371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增长4.9个百分点。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全省民商事案件 “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45家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54.9%。

七、围绕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全省法院31个集体、44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表扬。

突出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定11条落实举措。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及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出台加强司法意识形态工作9条举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净化政治生态。集中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开展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法官任职回避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信息化项目管理等长效制度45项。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司法腐败。

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建责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协助完成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法院院长推荐考察43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405名,递补员额法官198名,对在疫情斗争中表现突出的12名干部提拔重用。选派395名干警驻村帮扶,赴新疆、西藏法院挂职锻炼。

锤炼履职本领。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干警46253人次。举办“安徽法院大讲堂”民法典等培训33场。持续开展法官教法官、审委会委员讲案例、司法警察集训等活动,开展优秀案例、裁判文书、庭审和学术论文进课堂,4场庭审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29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省高院获第五届司法大数据专题协作研究一等奖。

八、围绕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深化联络、接受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关于解决执行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专项报告刑事审判工作。办复代表建议25件。依法审结、及时反馈代表关注案件73件。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复委员提案19件。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1240件,依法改判100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省6992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92336件。

一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向省委及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着力把党的领导贯彻体现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021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审判执行工作始终,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