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全面开通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网通办

2021-03-29  来源:安徽长安网

自3月8日起,宿州市全面开通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网通办业务,宿州市居民户口迁入上海、浙江、江苏,上海、浙江、江苏居民户口迁入宿州,只需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网上办理即可,再也不用两地来回奔波了!

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整合了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取代纸质证件,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按照传统跨省迁移户口办理流程,申请人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再返回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全流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4次公安机关。

新功能开通后,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的户籍居民仅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跨省户口迁移时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机关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场办理落户手续。这样整个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一、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户办大厅)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落户时,可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

(二)接到落户通知后,申请人要尽快携带迁入户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除外)和迁出户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以免影响日常生活。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