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司法托起百姓心中天平

2021-04-11  来源:淮南日报

“法官不能只是法律规则的适用者,更是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践行者。”在多年审判实践中,不论大案小案,不论贫富背景,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樊瑾坚持同等对待、秉公执法,托起心中正义的天平。

36年来,樊瑾先后在刑庭、淮滨法庭、民庭、田东法庭、泉山法庭工作,先后办理了集团诉讼、继承纠纷、医疗损害纠纷、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

践行司法为民,托起公正天平

孔某是一名下岗工人,想给儿子买一套房子,经中介公司推荐,孔某与原告朱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办不下来贷款,希望解除合同,协商未果。朱某发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并支付违约金。孔某第一次到法庭哭泣着说:“我只是想给儿子买一套房子,因为买这套房子,家里没少生气,一时想不开,我选择了从二楼跳下去。我实在不懂法,我不是不想履行合同,只是实在办不下来贷款,买不起房子,求法官大人救救我们这个家庭。”

法院综合考虑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酌定孔某支付原告违约金4000元。宣判后,孔某从口袋里摸出200元钱,说:“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这200元请求你们收下,你们为我这个案件做了那么多工作,辛苦了,你们买点水果吃。”樊瑾和书记员坚决让她把钱收起来:“你的心意我们领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最后,孔某用200元做了一面锦旗送来。

作为一名法官,樊瑾坚持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既要讲法理,也要讲情理,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爱与阳光,感受到公平正义

调解护佑和谐,矛盾冰雪消融

“我恨死她们了,我不同意调解。”这是一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在电话里向樊瑾表明的态度。

这是一个继承纠纷案件。案件是继母与继女之间因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继母与继女一起生活多年,感情非常融洽。继女结婚后,孩子的名字是继母取的。原本幸福的祖孙三代家庭,却因父亲去世前偷偷写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继母,并在遗嘱中写道女儿不好,给女儿留下了难以解开的心结。

作为承办法官,樊瑾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了解到继女的心结所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继母回忆过往共同生活中继女好的点点滴滴,让继女回忆继母对她好的点点滴滴。母女俩泣不成声,终于和解。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针对继承案件,樊瑾的工作重点不仅仅是用法律去判断谁对谁错,而是用真心和爱慢慢融化寒冰。

情之切意之坚,歉疚深埋心间

樊瑾今年57岁,是家中唯一的女儿,母亲一直都和她一起生活。

母亲今年82岁,老小老小,母亲也学会像一个孩子一样每天等待她下班,希望她尽可能多的陪伴,但是法官的工作就是一个字“忙”,有时候回家都半夜了,看着电视机没有关,母亲坐在沙发上等她下班,她心里非常歉疚。为此,她特意在单位附近买了房子,每天少点路途,多陪陪母亲。

母亲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让樊瑾带她出去旅行,每天都在樊瑾耳边念叨“唉,这辈子都去不了喽,等不到喽。”这些年,别说请公休,就连母亲2016年因为急性胰腺坏死,住进ICU一个多月时间,樊瑾都一直坚持在上班,只能白天忙完工作,下班去照顾母亲,为此受到母亲的埋怨。“你的工作比自己亲妈还重要吗。”母亲的埋怨让樊瑾倍加酸楚,她何尝不想在母亲床前尽孝,可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必须坚定地走下去。母亲现在还在等,等樊瑾闲下来带她去三亚旅行。

樊瑾告诉记者:“党和人民给了全国模范法官的崇高荣誉。我将鼓励化为动力,继续在法治路上前行,当好一名平凡而执着的天平守护者,让老百姓在每一件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刘银昌)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