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铜陵郊区检察院:立足办案为民送法下乡, 助力长江禁渔

2021-04-12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3月30日上午,铜陵郊区检察院组织前往郊区老洲镇罗墩村,举行汪某某、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起诉公开宣布。结合该案的办理,向现场两名被不起诉人所在村镇干部、群众代表、渔政部门负责人等四十余人作了一场长江禁渔法制讲座。将案件及收缴的地笼网移送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处罚和处理,并向老洲镇发出进一步深化禁渔宣传、设置警示标志的检察建议。

2020年8月,汪某某二人在长江铜陵段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投放地笼网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现场查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郊区院由检察长亲自领办,经审查发现二犯罪嫌疑人虽投放了禁用渔具,但没有实际捕获水产品,犯罪情节较轻。为此,办案人员前往罗墩村对汪二人的社区表现情况进行走访和评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等举办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综合考虑到汪某某二人日常表现良好,且系初犯,到案后能深刻认识到错误,可以不判处刑罚,依法对汪某某、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针对辖区内部分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地笼网等常见禁用渔具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等情况,郊区检察院从当地老百姓倚江而生的今昔对比入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长江禁渔的深远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支持和拥护党的政策,取得良好的效果。

按照“极致化”“精致化”的要求,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是郊区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郊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通过检察办案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