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城检察官们的故事】公平正义无小事 于细微处求极致

2021-04-29  来源:安徽长安网

“我认为……”“不不不,应该是……”“我赞同……”——这是年二十七的晚上,街上已经有了浓厚的节日氛围,家家户户都在为过年做着准备,可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办公室依旧灯火通明,不时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估计这时要是有个外来的人走过肯定会以为检察官们在吵架。这是年前最后一次检察官联席会议,主要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几起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进行会商,说平常也平常,可是毕竟新年将至,捕不捕决定着嫌疑人是在家里还是看守所里过年,似乎给这场会商赋予了一些不一样的意味。

这是我进院以来以检察官助理身份第一次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的并不是什么大案,只是一起事实并不复杂的“小案件”,公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酒后带人对被害人实施了推搡殴打行为,致两人轻微伤,以寻衅滋事罪报捕。刚开始拿到案卷的时候我们都觉得这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案件,事实清楚也达到构罪标准,但当我们仔细审阅案卷材料,一个细节却引起了检察官注意,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经核实发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曾因合同履约问题产生纠纷,被害人便以堵路等行为干扰合同履行,本案中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的目的性有待商榷,故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

经过长达四十分多分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嫌疑人实施殴打的行为事出有因,其殴打针对的对象较为特定,不具有随意性,且主观上是出于报复对方堵路的目的,而不是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不具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性,两人轻微伤也尚未达到故意伤害罪的构罪标准,达成了全案不批准逮捕的统一意见,

对我触动最大的其实并不是那晚联席会议的讨论结果,而是检察官们在每一个细微的案件中“求极致”的精神,下班以后仍旧讨论的热火朝天,甚至都忘记了去吃饭。一起最普通不过的寻衅滋事案,或许只是检察官一年办案总量的几百分之一,但是检察官没有因为它小,事实简单就把它忽视,仍然怀着极大的热情,认真的予以剖析讨论,准确适用每一个条款,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记得刚入院的时候,作为一个刚刚从高校毕业的一腔热血的年轻人,满怀着办理大案要案的热情,可是基层检察院哪有那么多大案,当我看到浩如烟海、源源不断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以及一些轻伤害案件时,着实有些失望。同办案组的员额检察官就教导我,“案件有难易,但本身是没有大小之分的,你眼里的‘小案件’的背后同样也涉及着几个家庭,我们作出的每一个司法决定都会切实影响着这些家庭的生活,能够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小案件,你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了”。刚开始我并不理解,可当我听公安机关说起本案中的一个嫌疑人在接到我们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被释放,可以回家照顾尚在襁褓的孩子而欣喜万分时,我才深刻理解了这番话的含义。

如何在众多的“小案子”中保持对案件的热情和责任感,是我们每一个年轻的检察人都必须要做的功课。办理大案要案的检察官当然是好检察官,可能够办好每一个小案件,做到精益求精的也应当是好检察官。正如总书记所说的:“平凡铸就伟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一句空话。办好每一个小案件,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最基本的期待,也正是这一个个能够彰显公平正义的小案件,织就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最朴素的信赖。公正无大小,愿我们每一个年轻的检察干警都能办好每一个“小案件”,讲好每一个细微却又散发着司法公正光芒的检察故事。(撰稿人: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 晁杰)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