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这堂法治课由一道中考题开讲

2021-05-26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生命权是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那么一切其它权利都是空中楼阁。”

“同学们知道与权利一词对等的词语是什么吗?对了,就是义务,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义务,那同学们的义务有哪些呢?”

5月20日,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即将来临之际,池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池州市第十一中学法治副校长郭磊来到校园,为该校师生送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课上,郭磊检察长向学生们介绍了公民的基本的民事权利并结合案例讲述了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他也对同学们提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同学们知不知道今年6月1日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的日子?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针对听课学生是未成年人这一特点,郭磊检察长分别就民法典、刑法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三部法律中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遭到侵犯时的惩处及救济方式进行了解读。

最后,郭磊检察长现场送出民事权利受侵害时正确应对的“秘籍”——“首先应当及时告诉家长,因为父母作为监护人是负有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义务的,应当让父母来帮助处理,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其次遇到人身伤害或者人身威胁的时候要及时向学校、公安等寻求帮助,因为他们作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的机构,有义务保护大家,他们的保护效率也是最好的。再次可以向检察院、法院来寻求帮助,可以通过控告、起诉等方式,司法机关通过刑事、民事案件办理,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不受侵害。最后,同学们可以记住一个最方便的保护渠道——“沐童”未检热线12309转6,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55)以及“青春沐童”微信小程序。检察官叔叔阿姨会及时帮助大家处理相关问题。”

法治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非常精彩,令他们深受启发。

“郭校长说的真好,由一道关于法治的中考题开讲,一下子就吸引了我们,大家很快进入听课状态,越听越有意思,掌握了很多法律知识和自护方法。”802班学生吴佳宇表示这堂法治课令他受益匪浅。

在谈及本堂法治课给自己带来的启发时,805班学生陈诗函表示:“郭校长不但说了我们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也说了我们应当承担的义务,给我很大触动,我们这个年纪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有时候确实跟父母老师都有些小脾气,这堂课让我意识到,我虽然是未成年人,但也应该承担起一些自己承担的义务,而不是一味地索取。”(刘晨)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