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方的“古董”

2021-05-31  来源:安徽长安网

民警老方要换办公室了,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一个破旧不堪的黑色公文包引起了我的注意。

“方老师,这个包这么旧了,我帮你扔了。”正当我抬手准备将包丢进垃圾桶的时候,老方一把抢了过去:“别扔别扔,这可是我的‘老古董’,里面装着我满满的回忆呢!”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见我对这个包感兴趣,老方骄傲地拍拍包上的积尘,拉开拉链:“来,给你见识下我的古董。”

包里满满当当地装了许多老物件。

“这是什么?”一本封面泛黄的书一下映入我的眼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0年前,我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业务还不太熟练,所以每次出警的时候,我都会带着它,处警时遇到不确定、拿不准的情况时,拿出来翻一翻,这样就能高效快捷地解决问题了!”

“那这呢?”我拿出一个掉漆的手电筒,“都坏了还留着它干嘛?”

“你年纪小,没经历过,十几年前,咱们辖区的铁路线上扒车贼特别猖狂,不管白天、黑夜,货车皮上都能看见偷煤的人。那时候我们经常不分昼夜,24小时连轴转。晚上行动时,乡间小路又黑又窄还没路灯,我们就指望着手电筒带来的光亮呢!”

正说着,躺在包底的藏青色笔记本进入了我的视线,我随手一翻,什么郭某某、李某某、谢某某,每页上都记满了人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及相关情况。“方老师,这些都是什么人啊?”

老方看了一眼笔记本:“哦!这些都是我之前调解过纠纷或是救助过人的信息。因为有时候一天会调解好几起纠纷,怕给弄混了,所以就拿个本子记一下。这样也方便我们日后回访工作的开展。”听到这话,我不禁伸出大拇指,为老方严谨细致的工作点个赞。

我继续“寻宝”,翻出了一张夹层里的老照片。照片中,老方抱着一个孩子,笑得好甜。“方老师,这个小女孩是您的女儿吗?”

“不是,这小姑娘是有一次外出巡线时,在铁道上发现的。当时她身边也没有任何大人的陪伴,我们就先把她带回了所里,然后通过视频监控以及附近居民住宅区走访找到了她的家人。孩子被父母接走前,我跟她合了个影。”

包里的东西还有很多,来不及一一细说。这些老物件是老方的回忆,是老方的青春,更是老方从警路上不怕艰辛、不惧危险、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的见证。(作者: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公安分局 于娜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