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暨首次长江增殖放流生态司法修复活动

2021-06-08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为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和司法机制建设,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切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在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中,6月3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马鞍山市法院在马鞍山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组织开展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集中增殖放流司法修复活动。马鞍山市中院副院长孙长洪出席活动并作重要讲话,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人员、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生态修复基地周边群众一同参加活动。活动还邀请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市检察院及马鞍山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监督见证。

马鞍山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是全省法院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强化渔业执法和司法紧密衔接,开启长江生态保护新模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也正式成为全市法院非法捕捞案件执行机制的亮眼名片。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主题的确立旨在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对于中国而言,长江生态修复是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命题,需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给出人民满意的作答。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也是马鞍山市法院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的有序开展既能让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违法行为人以实际行动来履行渔业生态修复责任,从“破坏者”变为“修复者”,又能以警示教育的表现形式唤醒全社会生态保护的意识,给社会大众带来一堂生动的生态环保课,可谓一举多得。

马鞍山地处长江流域中下游,是长江生态修复课题中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薛家洼时对马鞍山长江生态修复工作给出“禁得最早、做得最好”的高度评价,并为马鞍山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快车道,全市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全力践行“两山”理念,始终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加强司法与行政紧密衔接。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依法判决了58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给予刑事处罚77人。审理3起公益组织、检察机关提起的非法捕捞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被告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在多起案件中采取了替代性修复判决方式,责令环境损害人以向长江指定水域补充鱼苗增殖放流的形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次活动共投放鳙鱼、鲢鱼苗128000余尾,以补偿和修复非法捕捞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的影响。活动通知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到场进行增殖放流,以切实履行判决认定的破坏生态的修复赔偿责任。同时,一名被告人当众宣读道歉信,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绝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守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

下一步,马鞍山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发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司法原则,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大环保普法宣传力度,以“最严密法治、最严格保护”守护马鞍山的绿水青山。

(焦明君 李睿)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