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20条便民利民措施

2021-06-17  来源:安徽长安网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检察为民办实事”要求落到实处,近日,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条便民利民措施。

司法为民解诉累

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盗窃、诈骗、非法集资等涉财犯罪的打击力度。

构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体系。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推行入职查询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打造优质普法品牌。

依法合理降低审前羁押率。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

持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依法办理涉“虚假诉讼”“非法债务”“套路贷”等案件,建立健全民事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和制裁机制,收集摸排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惩治司法腐败。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建设。采取繁简分流办法,集中力量监督纠正一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和解息诉工作。

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坚持“一个窗口一次性受理,分职能管辖”,让群众少跑路、受理更便民。提高信访办理时效,七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进行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定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回访,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召开“家门口”的听证会。对民事监督案件,坚持能听证的全部依法听证。开展听证告知,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开听证,提高听证公开化、透明化,建立听证专家顾问库,提升听证权威。

惠民利民保民生

守护好群众“钱袋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刑事犯罪。通过“两微一端”等方式,推动反电诈宣传全覆盖。深挖彻查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犯罪,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被害人经济损失。

助力民营企业规范发展。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企业服务功能,畅通民营企业涉法诉求反映绿色通道。开展员额检察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集中清理月活动。督促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涉及民营企业人员监管环节审批程序进行监督,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公益诉讼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助力美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在全市范围内聘任公益诉讼监督员,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巩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成效。

合力奏响司法救助“关爱曲”。建立“命案关怀”特事特办机制,主动及时给予被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建立“联动高效”协同办案机制,实现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办案目标。建立“回访协商”长效关怀机制,依法依规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倾心助力乡村振兴。选派思想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参与乡村振兴,开展党建结对共建,共同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

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出台《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探索建立检察干警兼任乡村“法治副主任”机制,推进“检察+邻长”为民服务机制建设,实现检察官与邻长(片长)的联系网格化、全覆盖。

服务群众暖民心

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环境。完善便民设施,开通企业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及时接待、立即办理。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及时为群众提供第三方法律援助。

推行“5+2”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一体推进“网络、电话、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接待处置群众诉求,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推行当事人或律师约见办案检察官制度。依法会见当事人、律师,加强办案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的沟通。对于当事人或律师来电要求与办案检察官见面的,做好预约登记和沟通工作。

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亳州市检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新型健康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保障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告知律师案件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

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集中宣传,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加强信息宣传发布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在押人员及亲属的法律意识。

定期召开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切实举措。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亳州市“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的指导意见》,优化“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