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传民法典 你有好作品吗 | “视频说·民法典”微视频征集活动启动

2021-06-18  来源:安徽法制报

关乎14亿人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权利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周年之际,本报即日起特推出《视频说·民法典》微视频征集活动。届时,征集作品将通过安徽日报客户端、安徽新闻网·法治融网站、法治安徽网、安徽法制报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展示,利用屏幕力量,传递法治声音。

本活动旨在通过融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短视频传播优势,征集推广一批有感染力、有深度的普法作品,让《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直观、悦读,从而持续深化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本报将初评出入围作品,通过观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打分,最终评选出“十佳微视频”、“十佳组织单位”,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奖牌和奖品。征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通过安徽新闻网·法治融网站、法治安徽网、“安徽法制报”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平台实时化、多元化进行全方位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将政法好声音传播到每个角落。

活动征集对象

全省政法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个人、协会及其他组织。

参评条件

1.作品应为原创,内容积极向上、严肃认真,有感染力,能紧扣主题,有思想深度,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政法好声音。

2.结合民法典条目和生活中常见多发的法律问题,进行以案说法。为综合呈现一个具体实用的法律问题,视频内容可包括:案情、争议点、法条呈现(民法典及相关条文)或者说法等部分。

3.题目自定,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配背景音乐,对话与旁白需添加字幕。提交视频的同时请提交文字整理稿。

参赛须知

1、作品报送时应注明“视频说·民法典”字样。

2、参评作品均需提供电子文件,保证视听播放质量,海报JPEG格式图片1张,务必填写参赛单位、联系人的姓名、电话。

3、参赛作品需通过网络提交(电子邮箱:18855180041@163.com,联系电话:0551-65179839夏女士、于先生)。

注意事项

1、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的作品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

2、参评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其参选资格、追回已授荣誉。

3、参评人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安徽新闻网·法治融网站、法治安徽网、“安徽法制报”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平台进行参赛视频的刊登、推广、宣传。

崇尚法典精神,“屏”传法治声音。

记者 | 夏家敏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