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桥司法所:弘扬法治之光 温暖退伍军人

2021-07-22  来源:安徽长安网

近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来到蚌埠市淮上区司法局梅桥司法所,紧紧拉着所长邹玉的手连声感谢,以表达他这些天给予的帮助表示,后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一幕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情况还要从一个纠纷谈起。

困难老人迁坟钱款被占

老人姓王,系淮上区梅桥镇吕巷村村民,部队退伍残疾军人,家中生活比较困难。2020年12月的一天,老人来到司法所,指名要找所长解决问题。经老人叙述,老人祖坟迁移费6600元被误打入同村村民黄某的名下,发现问题后,老人多次上门索要,但黄某以其祖坟占用自已家承包地应该支付相关费用为由拒不归还,无奈之下,老王来到梅桥司法所请求帮助。

司法调解介入真情化解

听了老人的述说后,所长邹玉指派调解员刘德茂开展调查。通过走访镇民政部门、村两委干部和相关村民,证实了老人所说的事件基本属实。司法所便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给黄某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告诉他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归还这笔钱款,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各自做出了让步,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治精神真诚服务群众

本来准备第二天双方签定协议书归还钱款,但才经过短短一夜,黄某便又对协议内容反悔,拒不归还所侵占的钱款。并扬言就是不还钱,有本事随便老人去告。

面对这个情况,所长邹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坚持用法律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为老人联系了淮上区法律援助中心,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说明了老人的困难情况。虽然老人的情况比较困难,但此请求事项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之内。无奈之下,邹所长只得为其联系相关律师,并再次向律师说明老人的困难,律师最终决定:除了必要的费用之外,免费为老人提供法律服务,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但法律人是有感情、有温度的。

惩恶扬善最终退还钱款

在开庭之前,法官对双方又进行了一次庭前调解,老人也同意再进行一些让步,可是老人的让步并没有让对方心生感激,而是更激发了其顽抗到底的想法。见调解无果,法院便决定择日开庭,而且将地点选在了两个当事人所在的村落,希望通过这个判决能够教育当事人及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经审判,一审判决黄某某无偿归还所侵占的钱款6600元。但黄某一方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黄某一方才不情愿的接受了事实并支付了全部侵占的钱款。

法治之光温暖广大群众

经过如此曲折的过程,最终老人依靠法律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结果,所以老人一大早便赶来向所长道谢。

近年来梅桥司法所高度重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了保障调解员开展好各项工作,表彰调解员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的贡献。通过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梅桥镇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纠纷苗头化解在萌芽。通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以案释法,真正让群众明白惩恶扬善是法律的责任,严格执行制度是法律的本份,号召群众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让法治之光温暖广大群众。(靳进)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