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复议为民促和谐 司法行政机关在行动

2021-07-30  来源:安徽长安网

为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近日宿州市司法局下发“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活动从2021年6月持续至11月。专项行动期间,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推动调解先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梳理本地区重点化解案件清单,依法稳妥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并安排力量推动重点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对涉及普遍性问题的,提出制度化、常态化的解决机制。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立案时充分沟通、析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审理中通过召开听证、谈话等方式充分听取申请人与被申请方双方意见,把法律法规摆在前,落实调查取证,确保调解客观、公正;结案后,积极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调解协议,避免矛盾反复和激化。

畅通复议渠道,实行复议事项“一次办”

推行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引导申请人优先采用邮寄或网上申请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针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当天收件、当天登记、当天受理审查;针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交所需材料,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实行繁简分流,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行简案快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受快结,采用书面审理、多案同审、类案连审和简化办案程序和决定文书等方式,压减办案期限。实行繁案精审,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现场调查、组织听证、案审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和法律关系,降低经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比例,降低经行政复议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复议被诉讼纠错的比例。

践行为民宗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坚持复议为民的理念,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监督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程序空转。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落实机制,防止就案办案,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在行政争议多发的房屋征补(拆迁)、信息公开、治安处罚等领域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点带面,切实发挥其指导、警示作用,确保“复议一件、规范一批”。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