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司法局出台“两个规定”

2021-07-30  来源:

在律师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淮北市司法局为有效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及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及在律所担任法律顾问、行辅人员等行为,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市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我市法官、检察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以此强化律师执业监管,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顽瘴痼疾,维护司法公正。

《两个规定》明确了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负面清单”,明确界定不正当交往行为的界线,严禁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行为。严禁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严禁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

根据《两个规定》,市司法局建立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信息库,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测。信息库主要包括从法院、检察院辞去公职、退休后在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以及近亲属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律师及律所工作人员名单。

《两个规定》构建了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相衔接的执业责任体系,加强了跨部门沟通协作,将与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加强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联合调查、同步处理,形成工作合力,便于及时掌握律师违法违规执业线索。在充分发挥行业自治自律功能的基础上,对执业中轻微违规行为坚持行业处分在先原则,实现行业处分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