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检察机关以理念更新为引领发挥公益职能保护公共利益

2021-08-03  来源:安徽长安网

亳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思想理念引领,突出专项带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履行公益保护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提升认识,升华理念,引领办案质效提高

牢固树立“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将公益诉讼作为助力行政机关推动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共同推动公益保护问题解决。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发挥诉前程序具有统筹协调、督促多个职能部门综合治理的独特优势,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96%。贯彻“生态检察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努力构建“司法+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督促当事人在芡河增殖放流鱼苗20余万尾,获市委政法委刘中汉书记批示肯定。

突出重点,专项带动,保护国家社会公益

部署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和乡镇政府等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问题,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两年,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0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近百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00余万元。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坚决捍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9件,并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国有财产。专项活动中,蒙城县检察院发现部分租赁户存在不缴纳租金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收缴租金等1000余万元。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延伸公益保护效果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促进,深入调查分析个案中的普遍问题,先后就办案中发现的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漏洞、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不力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开展问题排查、整改整治,推动生猪屠宰行业规范管理、英烈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向市级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部门发出的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得到了市委领导批示肯定。一份检察建议“一揽子”保护27处英烈纪念设施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转发。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