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把法治乡村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2021-08-04  来源:安徽长安网

7月29日下午,黄山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7月份调度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伍春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才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通报了《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任务推进情况表》,听取了有关区县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以及市住建局、市政府办、市审计局、市司法局有关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中的一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绝不能落下乡村这一基层治理的基础和关键地带。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为“一个总揽”。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村和尊重村民主体地位的紧密结合,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抓住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两个关键”。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每个党员都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出应有的带头示范作用。要打造乡村法治文化实体、网络、特色“三大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载体,创新打造具有黄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要解决涉农领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突出问题。要健全完善我市乡村振兴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重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逐步培养对法治的尊崇和信仰,让村民成为“主角”。要强化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五治融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区域法治建设总体规划来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充分挖掘黄山本土德治资源,将徽州文化中慎争戒讼、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等道德规范及“作退一步想”、“乡贤+”等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实践。要推广黄山“e治理”平台,优化“互联网+网格管理”,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不断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的智能化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法治乡村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提升年活动的各项任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