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邻”到“相融”的嬗变

沪苏浙皖政法机关全力推进长三角执法司法一体化建设

2021-09-23  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对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018年以来,尤其是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以下简称四地)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紧扣“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紧扣“三大使命、七项任务”的战略要求,紧密携手,各扬所长,协同发力,一批重点协同事项顺利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新的加速期。

四地政法机关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共识,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初步形成一体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共同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保障,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构建协作机制释放制度红利

2020年10月,四地党委政法委在上海签署《长三角地区政法委维稳协作协议》,由沪苏浙皖四地党委政法委依次作为轮值方,每年主持召开一次长三角地区维稳协作专题会议,深化区域维稳协作,加快构建信息联商、矛盾联排、情报联查、人员联控、问题联防、网络联管、事件联处的区域维稳工作格局,全力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2020年9月,四地法院在安徽金寨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多元解纷资源共享机制,强化涉诉信访处置合作机制,合力化解矛盾;

2019年11月,四地检察机关在江苏苏州签署《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统一区域法律适用标准、改进司法办案方式、建立跨省协作机制三个方面作了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2018年5月,四地公安厅(局)签署《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框架协议》,围绕“智慧公安”“社会治安防控”等13个一体化项目,全面完成了106个重点任务、369项具体工作,制定实施了34项区域警务合作协议;

2018年10月,四地司法厅(局)在上海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合作协议》,协商解决区域一体化司法协作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立法、执法、调解、法律服务、监管执行等20多个合作项目;

……

四地政法机关主动对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按照《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总体方案》,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着力推进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一体化发展,切实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这些新机制着眼四地政法工作、法治建设的共同需要、长三角面临的共性难题、一体化发展的基础领域,坚持一体谋划、统筹推进,搭建协作平台载体,释放制度红利,促进深度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四地党委政法委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四地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保障和工作指导,统筹强化四地政法各单位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整体性、协同性。

“沪苏浙在贯彻国家决策部署上,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有许多富有开创性的新思路。”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说,通过协作机制,思想上对标、理念上链接,政法工作、社会治理等领域可以精准对接、等高对接、全域对接,实现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

聚力平安同创凝聚治理合力

今年6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安徽省来安县公安机关将潜逃16年的命案逃犯王某抓获归案。这是四地公安机关深化重大案件联侦联办机制,重拳打击跨地区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生动例证。

近年来,四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制定长三角区域部分重点刑事案件基本证据一体化指导性意见,强化跨区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重拳打击跨地区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资、涉黑涉恶和涉枪涉爆等犯罪活动,先后成功侦破浙江金华虚拟币“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安庆盗掘古墓葬案、上海假冒国际奢侈品牌注册商标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尤其是在命案积案的侦破中,四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抓获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犯罪嫌疑人,充分彰显了法治权威。

四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和联合调解组织,共同排查化解各类跨区域矛盾风险隐患;深化跨区域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为长三角地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司法行政部门深化协作关系,推动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推进省际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健全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实行多方派驻、信息共享、联合防控、综合执法管理模式。

四地共同致力于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不断加强社会治理合作,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互学互鉴,鼓励多层次建立社会治理试点合作交流机制;推进为民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全域通办”“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实施跨省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开具、公安可信身份认证互认、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4个民生项目,特别是率先在全国推出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推动长三角地区电子驾驶证、行驶证路面查验、交通违法处理场景应用互认,实施长三角地区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积极推动公证处、公证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查询及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应用等5项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场景应用项目建设。

政务服务一小步,服务群众一大步。四地用情用力、走心走实为民服务的理念,让社会治理更有温度,让群众的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适应需求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2018年以来,四地检察院会签《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协作、研讨交流协作、新闻宣传协作等五项工作机制;

2019年,四地高院在苏州市共同签署《关于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实施办法》,推动跨区域执法司法适用标准建设联动;

2021年5月,四地司法厅(局)以“建立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为主题,发布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共同宣言;

……

近年来,沪苏浙皖强化政策共商,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着力打造更高质量的法治长三角。

在执法司法协作方面,四地重点推动跨区域立案、司法执行、执法监督联动,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联动,推动跨区域行政复议和合法性审核联动,推动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联动,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动,推动跨区域法学研究联动,积极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执法司法需求相适应,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积极推动,完善跨省域、跨层级、跨部门常态化、制度化协作机制。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承载着非同寻常的国家使命。政法机关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加快形成沪苏浙皖执法司法办案一体化协作机制,凝聚起政法机关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大合力,努力为长三角在全国发挥更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贡献更多力量。”在今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提交了《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推动建立沪苏浙皖执法司法办案一体化协作机制》的提案,对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司法协作提出更高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近年来,长三角区域构建政法工作、法治建设共同体的愿景,正在逐步成为现实。因为加强执法司法领域合作,已经成为沪苏浙皖政法机关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主题,加强区域立法协同和促进适法标准统一,建立法律政策统一适用标准,逐步统一长三角地区政法部门执法司法尺度。

潮涌大江阔,扬帆正当时。新时代,沪苏浙皖政法机关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更坚定决心、更务实行动、更强大合力,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