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 共筑家庭教育防线

2021-10-18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出台《关于规范亲职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后简称《意见》),以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侵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明确规定,对未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责令接受亲职教育指导。宿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及受侵害与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失息息相关,一些涉案家庭对孩子或放任不管,或粗暴专制,或溺爱顺从,不当的教育方式,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该《意见》阐述了亲职教育的概念,明确了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要接受亲职教育的情形、亲职教育的措施、拒不改正或拒绝执行亲职教育措施的法律责任等。

为形成亲职教育合力,《意见》规定司法、执法机关可以依托妇联、共青团、教体部门的家长教育资源,开展亲职教育个案辅导及团体活动,也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机构人员开展服务;通过查阅案件材料、社会调查、心理测评、量表评估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状况和教养方式进行调查评估;亲职教育期间,与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社工、心理咨询师、妇联及教体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对监护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适时调整亲职教育措施和实施方案;在亲职教育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回访,了解监护抚养改善状况,巩固亲职教育效果。

下一步,宿州市检察机关将帮助失职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明确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提升他们与孩子沟通的技能,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切实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