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检察“三变”救助模式做好司法民心工程

2021-10-21  来源:安徽长安网

国家司法救助是以国家名义,对涉法涉诉困难群众的关怀和保护,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行动。凤阳县检察院坚持以民生检察为重点,聚焦“救助谁、怎么救、救什么、救多少”等关键性问题,通过“三变”救助模式努力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办案最优解。

变“程序期限”理念为紧急救助特事特办。该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对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人员,制定司法救助检察服务细则,同等情况下开通绿色救助通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在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上紧密衔接,特事特办压缩办理周期,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从受理到救助资金发放均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91岁的贫困户林老太因儿子被故意伤害致死导致其健康状况每况愈下,检察官们立即马不停蹄展开调查取证、救助申报、资金转账等工作,快查快报快审快批,不满一周时间即完成了所有救助程序性工作,让老人在生前感受到党和政府春天般的温暖。

变“送钱了事”为实施多维立体延伸救助。该院注重保护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中不断延伸救助链条,积极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他们打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一次性救助的瓶颈,今年以来与县妇联会签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意见》,与县乡村振兴局签订了《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还积极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法委、教育部门、社区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参与,建立“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格局,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实现救助多维化。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大力实施“一案一策”救助模式,紧盯被救助对象的医疗、就业、求学等救助需求,为其量身打造脱困方案,促成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和联动,实现从“输血”式经济救助向“造血”式精准帮扶的转变。

变“普遍救助”为向重点人群倾斜。该院转变无重点救助类别的办案模式,将救助重点向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倾斜,将司法救助工作同乡村振兴、“事实孤儿”帮扶、退役军人救助等国家政策结合起来。2018年以来该院办理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0件、涉残疾人案件5件、涉贫困户案件5件、涉低保户案件4件、涉退役军人案件1件。退役军人王某的父亲在一场车祸中死亡、母亲重伤,肇事方虽支付了15万元的治疗费用,但父母的抢救费和后期治疗费实际支出已达20余万元,自己因照顾母亲无法外出打工,还需筹钱为母亲因多处骨折实施的二次修复手术,家庭生活陷入困顿。检察官及时为王某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在使王某及其家人重新燃起对生活希望的同时,还对他们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平复过激情绪,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