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公安全力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2021-11-09  来源:安徽长安网

宿州市公安局审计部门努力盘活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扫除审计盲区,从重点、步骤、深度、成效等方面着手,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把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执法活动财物都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内,不留监督盲区和死角,全力做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监督体系全覆盖。2020年3月,该局成立了以市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机关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全体系加强党委对公安审计工作的绝对领导。多次召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重大项目审计风险,通过了12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措施,并在全局贯彻落实。2020年以来,该局审计部门先后对该市局机关、直属机构、五个分局等单位的5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

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制度全覆盖。该局制定了《宿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构建起职能互补、健全有效的管理监督体系。研究通过202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明确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向。为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监督职责,近期该局拟出台《宿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对市局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部门副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告知,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有效预防重大经济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探索分类管理,推进审计对象全覆盖。该局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制定分类审计方案,突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没有财务签批权但有财务初审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坚决预防小官员大腐败现象的发生,扫除审计“盲区”。

紧扣关键节点,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该局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情况为重点,根据经济活动的运行特点,跟踪审计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轨迹的关键节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和守法尽责情况,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准确界定被审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将廉洁从政从警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纳入重要审计内容。

坚持关口前移,推进任职过程审计全覆盖。该局紧跟时代要求,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性、实效性。逐步改变以离任审计为主的现状,加大任中审计力度,适时开展任前告知,初步形成任前告知、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全过程审计模式。2021年以来,该局对15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0人为任中审计。

严格责任追究,推进结果运用全覆盖。该局出台《宿州市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工作办法》,对审计整改的原则、方法和内容以及审计整改督导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明确,是该市公安机关拓展整改思路、着力完善审计整改措施的积极探索,使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工作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常态。近年来,该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均在98%以上,2021年以来,共向纪检部门移送线索5起,有7名同志受到相应的追责处理。

整合资源优势,推进渠道手段全覆盖。该局不断加强审计信息资源管理,将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种途径获取的信息,与通过审计获取的信息综合利用,进行综合分析、分类管理,作为后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的重要线索依据,从而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借助外部审计力量,在最大限度整合公安审计内部资源和力量的基础上,必要时在建立有效核查机制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涉密审计业务外包给社会审计单位,寻求外部力量支持,增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保障了公安事业健康发展。(满钰)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