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检察:履行法律职能,依法严惩盗采江砂

2021-12-15  来源:安徽长安网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芜湖经开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依法有效打击殷某某、任某某等多起非法采矿犯罪行为后,近日又对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长江特大非法采矿案再“亮剑”,切实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强有力保障。

2019年以来,彭某某等80余人犯罪集团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泵船在禁采水域长江芜湖段东梁山黄泥滩多次从事非法采砂活动,仅2020年就盗采江砂近18万吨,情节特别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今年上半年经开区检察院主动对该案提前介入,强化与公安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打击力度。公安机关于今年6月将彭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移送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一检察部在院领导的指示下迅速成立办案组,加快对该案的审查,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直接追诉漏犯达16人,认定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们对犯罪嫌疑人耐心释理说法,宣传教育,最终犯罪嫌疑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50余万元。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11月29日、3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驻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观摩旁听,犯罪嫌疑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非法采砂一直都是破坏长江生态的最大威胁之一,因为无序的采砂行为,严重破坏航道,并且影响水生生物的繁衍、栖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经开区检察院始终践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打好长江大保护这场攻坚战,努力通过司法手段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吴玉婷)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