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 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2021-12-31  来源:安徽长安网

近年来,安徽省宿州市检察机关以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为重点,系统推进各项制度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办案力量不断加强,办案质效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围绕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注重解决好“捕诉一体”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新办案模式下,检察官对案件全程负责、一跟到底,86.3%的程序性决定已能独立作出,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全市“案件比”连续3年年均下降超过0.3,相当于每年减少千余件案件,让检察官腾出更多精力办好疑难复杂案件。

探索推行市县(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此举解决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精准监督和跟进监督接续一体的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基层民事检察队伍实战能力锻炼的问题。民事检察在年均受案量增幅超100%的压力下,始终保持良好的监督质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建立行政诉讼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化个案监督为类案监督,推进源头治理,不断扩大工作辐射面和影响力。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探索入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将行政检察职能下沉到派驻检察室等,建立涉检信访信息移送机制,延伸行政检察触角。2020年办理的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435%、265%,2021年同比分别上升45%、90%。

围绕平安宿州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主导制定、会签《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就值班律师职责和保障、量刑建议提出和从宽限度幅度、具结书反悔和被害方异议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大大增加了制度适用的可操作性。

新建未成年人检察“暖心驿站”。以“一站式办案+一站式救助”工作模式,让未成年被害人办案与救助等工作一站式完成。宿州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埇桥区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出台、实施《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检察听证实现了全领域适用,办案量逐年攀升,2020年同比上升420%,2021年同比上升192%,一批涉法涉诉“骨头”案件通过现场释法说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围绕全面从严治检,推进检察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员额动态管理。一方面,坚持人员分类管理从严从紧、留有余地,把好检察官入额的准入、禁入、缓入“三道门槛”,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另一方面,加强办案绩效考核与员额退出机制的衔接,让履职不合格、能力不胜任的人员及时退出员额,仅2020年就一次性启动退出员额9人,有效激发“鲶鱼效应”。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针对市域内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诉判不一的问题,牵头与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规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办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完善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较好解决分案环节可能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建立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案件评查制度,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监督作用,对评查发现的案件程序瑕疵、数据失真等问题,启动倒查问责16人;狠抓“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让干预、插手办案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不如实记录填报的启动问责4人;在2020年集中建章立制基础上,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现的问题,新建立、修订制度18项,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

建立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实施《机关目标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机关作风效能督察和问责实施办法》,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建立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制度,实行“目标+绩效”一起要、“作风+效能”一起抓、“督察+问责”一起上、“员额内+员额外”一起评,让部门和干警通过绩效考核排出名次、分出“档次”,让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不一样真正兑现。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