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办结司法确认第一案

2022-01-10  来源:安徽长安网

1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亳州新农市场置业公司代理人和李某一大早就来到了亳州中院的立案窗口,申请对其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李某与亳州新农市场置业公司在2014年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亳州新农市场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屋一套,付款方式为首付款加按揭模式,亳州新农市场置业公司为李某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李某于2021年3月起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按揭贷款,导致新农公司账户内164214.97元的保证金被银行划扣,亳州新农市场置业公司向购房户追偿被划扣的款项,诉至亳州中院。  

亳州中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双方于2021年12月28日达成还款协议,双方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法官告知他们,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中级法院就可以进行司法确认了,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协商后决定共同向亳州中院申请司法确认,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感谢亳州中院为我们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亳州新农市场置业公司代理人表示,法官认真落实修改实施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他们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他们企业的利益。

经审查,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符合司法确认的条件,亳州中院于当日出具了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亳州中院认真落实,积极执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升诉讼效率,让诉讼群众真正感受到便捷和高效。

近年来,亳州中院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大力提升多元解纷能力,通过“一微、一网、一平台”,简化立案调解流程,让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