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2022-01-21  来源:安徽长安网

近日,亳州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开展公共安全领域涉窨井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检察机关成立了由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等部门组成的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进会,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促进完善窨井盖综合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推动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

亳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双管齐下,强化内部联动,整合内部力量;主动加强与外部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商整治举措,提升窨井盖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市城市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窨井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工作推进、业务衔接、日常联络、情况通报、监督督查、宣传引导、事故应急处置等7项工作机制。

加强同向发力,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精准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办理的宋某崇等人盗窃城市道路的窨井盖案件,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依法追诉了非法收购窨井盖的犯罪分子,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动履职,认真排查案件线索,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共办理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33件。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公共安全管理中易发、高发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切实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把窨井盖这个“点”的治理经验向安全生产、高空抛物、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公共安全的“面”复制、延伸。

据统计,共办理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30件50人,办理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21件26人;办理高空抛物、户外广告设施等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公共场所设施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易燃易爆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

“四号检察建议”蕴含着“小井盖、大民生”的检察担当、司法温度和为民情怀,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立足办案,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亳州、法治亳州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