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关系”可判缓刑?蚌埠一男子涉嫌诈骗被逮捕

2022-02-14  来源:安徽长安网

“在蚌埠,没有哥办不成的事”,孙某以花钱找关系可以判处缓刑为由,先后向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的小美(化名)及其妹妹小丽(化名)索要人民币1.6万元。然而,直到小美刑满释放,孙某答应她的事也没有办成。

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2020年4月,小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为获得缓刑,小美到处找人托关系。同年12月,小美在一家KTV里结识了“手眼通天”的男子孙某,对方称只要肯花钱就能找关系帮助她躲过牢狱之灾,小美遂向孙某转款人民币5000元。谁料,在两天后,小美被法院决定逮捕送进了看守所。替姐姐保管手机的小丽(化名)从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到了曾答应找关系帮姐姐“摆平”事情的孙某,出于救姐心切,其联系孙某继续找关系让姐姐尽快能从看守所出来。孙某则向小丽吹嘘自己在蚌埠没有办不成的事,只要肯花钱打点关系肯定能让小美判缓刑,并陆续向小丽索要“打点费用”共人民币1万余元。202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的小美刑满释放,后发现妹妹多次向孙某转钱的事情,而自己既没有获得减刑,也没被孙某“捞出来”,意识到被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官提醒:

法律公正无私,岂能因“找关系”就轻判?一旦触犯刑法,就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要企图寻找关系逃脱法律制裁,否则只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另外,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等不得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公正廉洁司法一直是每一位司法人员坚守的重要原则,在惩治违法犯罪活动面前,公检法一定会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陈冬林 陈丽秀)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