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开设“百家乐”,他们均被……

2022-03-14  来源:安徽长安网

灯光昏暗的出租屋内……一群人围着一个大圆盘,“给我上一千块钱的!”“闲家5点,庄家9点。”“这么大的点,我怎么会押了小?”看!输掉一千元钱,只是1分钟的事!他们参与的“游戏”名为“百家乐”,实则是被人操控后台的网络“赌博”!

出租屋内开设赌场 操控网络“百家乐”

英子今年50多了,本想和好姐妹全姐一起做做小生意,谁知竟开起了赌场。2019年12月,英子和全姐一起租下了马鞍山市金星新村的一间出租屋,用置办好的电脑下载了一款名为“申博”的网络百家乐赌博软件,并且以每 10000 元人民币提成 120 元作为报酬(俗称洗码费),操作电脑,开设网络百家乐赌局,同时雇佣军哥负责点击鼠标、为前来赌博的顾客提供收银下注服务。2020年3月4日,英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却对自己所犯的“开设赌场罪”知之甚少。

法庭上,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认为被告几人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从事赌博活动,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法院审理,几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英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全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军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经人介绍代理分成 网络赌博终入法网

“开这个场子,输赢都可控,来钱可快了!”2019年9月,红艳通过上家“小瓶子”的介绍,对代理网络赌博起了兴趣,先是承租了马鞍山市向阳村一间出租屋,随后以担任百家乐赌博网站代理的形式,接受参赌人员的现场投注,并且从中获取利润分成。

同年12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赌场进行检查,现场抓获了参赌人员3名,查获赌资共计人民币 15540 元。被告人红艳亦于当日被一并抓获,到案后红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查,2019年9月底至12月10日,红艳参与百家乐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 10000 余元。

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红艳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从事赌博活动,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红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退还违法所得,随案移送的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查获的赌资15540元,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

1.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赌博这种新型开设赌场犯罪,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触犯法律,必受制裁。

2.不聚赌、不参赌、不涉赌。十赌九骗,赌局其实都是精心策划的骗局,要认清赌博的危害,自觉增强禁赌意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3.发现类似网络赌博平台,请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0]40号)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周杨)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