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人选的公告

2022-04-02  来源:安徽长安网

为深入推进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全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省委政法委将建立安徽省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从事社会管理、法律、金融、农林、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能源、工程建筑、环保、医疗、安全生产等相关行业的专家、教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等。 

二、推荐条件 

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等学科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在本行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长期从事社会稳定工作,具有维护稳定和群众工作经验的。 

3.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 

4.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和职业道德操守,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推荐审核 

(一)推荐 

符合以上条件,已纳入各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由各市委政法委推荐。省直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单位向省委政法委推荐或个人自荐,严格把好政治关、素质关。 

被推荐或自荐的人员应提供推荐理由、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料,并填写《安徽省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安徽长安网权威发布栏查阅下载)。 

(二)审核 

省委政法委对专家库成员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安徽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省级专家库。 

省级专家库按照《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入库成员享有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 

四、推荐时间及方式 

请于 2022 年4月20日前,将有关推荐资料和《安徽省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用邮政EMS寄至安徽省委政法委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维稳指导处(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委政法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wzfw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专家推荐”。 

联系人:吴兴力,联系电话:0551-62609422。 

附件:安徽省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x

省委政法委

2022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