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2-04-02  来源:安徽长安网

2021年9月份以来,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滁州市选取明光市作为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单位,在充分借鉴外省、省内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着眼长远、立足实际、合力推进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3月底,随着新招录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岗,实现了机构专门化、人员专职化、场所专属化的阶段性目标。

一是两级联动,高位推进。受领任务后,滁州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印发《关于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举措,序时推进工作落实。明光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领导小组,在明光市司法局建立工作专班,全力协调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博采众长,优化方案。一直以来,社区矫正“队建设”多模式并存,为充分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明光市委政府领导牵头分赴浙江台州市和省内蚌埠市等地考察学习,紧密结合明光实际,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明光市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试点方案》。方案通盘考虑明光市各乡镇地域特点、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等多种因素,将全市划分为多个社区矫正工作片区,在明光市社区矫正大队下设若干中队,分区承担社区矫正具体任务。

三是序时推进,强化保障。经明光市委编办研究批复,明光市社区矫正大队下设4个社区矫正中队。市司法局通过内部调剂的方式为每个中队落实2个政法专项编制干警;报明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招聘20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按人均每年6.1万元经费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党委政府出面协调,4个社区矫正中队独立办公场所全部落实到位,平均使用面积300平方米,分中心建设基本达标。目前,每个中队工作人员达到6名以上,有2台执法执勤车辆保障。

四是平稳过渡,确保安全。3月底,明光市新招录的20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已全部到岗,各中队工作正式运转。4月份起,明光市社区矫正“大队+中队”工作模式将正式启动,按照滁州市司法局提出的“统一组织、分步实施、队所协同、逐步脱钩、确保安全”的要求,严密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交接,移交之后一个月内,司法所要协助中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行队、所同责,杜绝“甩包袱”现象,确保社区矫正监管持续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孙天艺